智通財經APP訊,信源企業集團(01748)發佈公告,有關宣稱請求人作出的宣稱要求,要求董事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通過本公司普通決議案以罷免若干董事及委任若干候選人爲董事的相關事宜。
本公司已就要求通知的有效性徵求本公司開曼羣島法律顧問的意見。本公司開曼羣島法律顧問透過日期爲2024年12月29日的法律意見書告知本公司,由於本公司股東名單顯示,於2024年12月13日,宣稱請求人僅持有合共1793.03萬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4.08%),要求通知並非根據章程細則第64條作出。因此,本公司無須就宣稱要求召開股東特別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