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旭藍(000040.SZ)公告,公司此前於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關於對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東旭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責令要求公司非經營性佔用資金77.96億元應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歸還。
上述責令整改事項的期限將於2025年1月5日屆滿。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金額75.27億元,清收未有實質性進展,預計難以在整改期限屆滿前完成全部整改。公司股票可能自2025年1月6日起被深交所實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
智通財經APP訊,ST旭藍(000040.SZ)公告,公司此前於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關於對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東旭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責令要求公司非經營性佔用資金77.96億元應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歸還。
上述責令整改事項的期限將於2025年1月5日屆滿。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金額75.27億元,清收未有實質性進展,預計難以在整改期限屆滿前完成全部整改。公司股票可能自2025年1月6日起被深交所實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