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李氏大藥廠(00950)發佈公告,於2024年12月27日,廣州兆康與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及廣州南沙開發區土地開發中心就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訂立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補償合同。根據土地收回合同,廣州兆康將向土地開發中心交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該土地位於中國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黃閣大道西。該土地(指定作爲醫療衛生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的年期爲由2015年10月30日起計50年。該土地佔地合共約3.67萬平方米,計劃總樓面面積合共約6.6萬平方米。
根據土地收回合同,土地開發中心就收回土地應付廣州兆康的補償總額爲人民幣8920萬元,其中人民幣1000萬元應由土地開發中心於2026年5月30日前支付予廣州兆康。於收訖首筆付款後,廣州兆康應於30天內向南沙規劃局申請交回其於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補償餘款人民幣7920萬元應在以下情況下應付:(a)(倘該土地其後於交回後由南沙規劃局及土地開發中心出售予任何第三方),由土地開發中心分兩期等額支付予廣州兆康,第二筆付款的其中50%人民幣3960萬元應於後續出售事項之已收土地所得款項收訖後120天內支付;而第二筆付款的其餘50%人民幣3960萬元應於廣州兆康將該土地交回土地開發中心後120天內按土地收回合同所訂明的方式支付;(b)(在所有其他情況下)由土地開發中心一筆過支付予廣州兆康,第二筆付款的100%人民幣7920萬元應於廣州兆康將該土地交回土地開發中心後120天內按土地收回合同所訂明的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