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華音國際控股(00989)發佈公告,董事會注意到,近期若干媒體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箇中文名稱爲“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深圳市金融監督管理局)的機構發佈的通告。
深圳市金融監督管理局於2023年11月21日以中文發佈一份題爲“關於鼎益豐“原始股權”“期權”等業務的風險提示”的通告(2023年11月通告)。2023年11月通告指出(其中包括),深圳市金融監督管理局接到公衆意見反饋稱,幾家“鼎益豐”相關主體(當中包括“華音”爲分部),根據多個主題投資概念透過不同方式提出投資建議,吸引投資者認購“鼎益豐”關聯主體的原始股權及期權,而有關行爲可能涉及非法集資風險,且存在難以兌付等情況。
誠如公司年報所披露及截至本公告日期爲止,該公司其中一位主要股東爲香港灝富投資有限公司,其股權最終由鼎益豐控股集團國際有限公司擁有,其股份並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00612)。儘管該公司於深圳持有一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即華音國際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不認爲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應被視爲鼎益豐控股集團國際有限公司或任何名爲“鼎益豐”的實體的“分部”或附屬公司。據董事會所知、所悉及所信,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未實施或參與2023年11月通知中所述的任何所指不法或不當行爲。
董事會謹此希望澄清及聲明,據其所知、所悉及所信,深圳市金融監督管理局概無就2023年11月通告的內容聯絡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包括於中國成立的附屬公司)或任何一位董事;及2023年11月通告中所指不法或不當行爲(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吸引投資者認購“鼎益豐”相關主體的原始股權及期權的指控)並不涉及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
作爲一家在聯交所上市的股份公司,該公司致力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適用法律法規,並按照該公司的業務範圍,以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和聯交所的要求開展業務。集團將考慮並採取一切合理行動來保障集團的聲譽並維護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