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5月23日,香港證監會發表《有關適用于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的虛擬資産交易平台營運者的建議監管規定的咨詢總結》。咨詢期內接獲152份意見書,來自業界和專業組織、專業及咨詢公司、市場參與者、持牌法團、個人及其他持份者。回應者普遍歡迎有關建議規定,同時有多名回應者要求本會作出厘清。證監會考慮了廣泛的意見及提議後,已修改或厘清部分建議規定。香港證監會表示,將實施一系列妥善的措施來保障該等投資者,包括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的過程中確保合適性、良好管治、加強的代幣盡職審查、納入准則及披露。
《適用于虛擬資産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將于2023年6月1日生效。該指引訂明多項適用于持牌交易平台的標准和規定,其中包括穩妥保管資産、分隔客戶資産、避免利益沖突及網絡保安。此外,香港證監會將與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繼續合作,提醒投資者有關在不受規管的平台上投資的風險。特別是,盡管有關制度將于2023年6月1日生效,但香港證監會尚未批准任何虛擬資産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且現有大部分公衆可接觸的虛擬資産交易平台均不受證監會監管。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提供清晰的監管期望方能促進負責任的發展。香港全面的虛擬資産監管框架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並管控主要風險,從而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和支持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