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幣安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的律師敦促美國法官駁回司法部禁止他返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家中的請求,直至他因違反反洗錢要求被判刑。
趙長鵬的律師在週四提交的一份文件中要求西雅圖的美國地區法官理查德·瓊斯(Richard Jones)不要推翻治安法官週二設定的保釋條件,該條件允許他在等待判刑期間離開美國。
擁有阿聯酋和加拿大國籍的趙長鵬於週二辭去幣安 CEO 一職,此前他承認,故意導致全球加密貨幣交易所未能維持有效的反洗錢計劃。
美國當局表示,幣安違反了美國反洗錢和制裁法律,並且未能報告與哈馬斯、基地組織以及伊拉克和敘利亞伊斯蘭國等美國稱爲恐怖組織的組織進行的超過 10 萬筆可疑交易。作爲認罪協議的一部分,該公司同意支付超過 43 億美元。
趙長鵬同意向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支付 1.5 億美元的罰款,檢察官在週三提交的文件中表示,他將面臨最高 18 個月的監禁。
司法部已要求瓊斯在週一之前推翻美國治安法官布賴恩·土田(Brian Tsuchida)的決定,即允許趙在 2 月 23 日宣判之前返回阿聯酋,此前他同意以 1.75 億美元的保釋金釋放趙。
政府表示,鑑於與阿聯酋沒有引渡條約,而且趙是一位擁有大量資產的億萬富翁,如果他選擇不返回美國接受判決,政府可能無法確保他回國。
但趙長鵬的律師辯稱,這位前首席執行官通過同意「大量」保釋方案並自願來到美國接受對其行爲的責任,證明了他不存在潛逃風險。
辯護律師辯稱,允許趙返回阿聯酋將使他能夠照顧他的伴侶和三個孩子,併爲他的量刑做好準備。
司法部在週五的一份簡報中迴應稱,在週二的聽證會上,其建議趙在量刑前保持自由的決定是「特殊的」,只是因爲司法部相信可以通過限制他的旅行來「控制」他所構成的潛逃風險。
司法部律師表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已認罪的億萬富翁被告可能面臨牢獄之災,並且生活在不將其公民引渡到美國的國家,因此將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