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港交所早前預告今年將會檢討GEM制度,港交所對GEM的新一輪改革已有初步構思,有意在GEM內進行分層設計,類似北京證券交易所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叁板”)的分層制度。但相關方案只屬初步框架,最終推出市場的咨詢方案,不排除有大幅度修改。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去年10月響應立法會議員關于改革GEM的提問時已見端倪。他當時表示,“港交所亦積極參考各地類似市場的經驗,包括近年內地的中小型及創新企業融資平台,即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深圳證券交所和北京證券交易所的發展。”
據悉,港交所初步提出把GEM作分層設計,分成“A”和“B”兩層。“A”層的公司規模較大,並計劃參考北交所的上市要求,而“B”層公司上市要求則預計與現時GEM相類近。“A”和“B”兩層之間參考“新叁板”的升降層機制,當“B”公司的業務和市值有一定發展之後,可獲晉升至“A”層。至于在“A”層的公司如果不符合特定要求,亦有可能被降回“B”層。
爲了解決GEM流動性不足的問題,據悉,港交所其中一個較長遠的想法是希望GEM的“A”層公司日後有望能獲納入至“互聯互通”制度,讓內地投資者有機會買賣部分較具規模的GEM股份,故在設計上希望“A”層公司與北交所的上市要求作對標。
業內人士,認爲應參考北交所或納斯達克。香港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李惟宏認爲,今次GEM改革應持更開放的態度,包括參考內地的多層資本市場發展架構。他提到,活化GEM股份上市後的交投也是當務之急,例如可探討怎樣促使GEM獲納入至互聯互通之內,“互聯互通有愈多産品愈好,大中小企業都能讓投資者自己挑選。”他補充,任何投資均具有風險,不應過分標簽GEM屬于高風險,只要做好披露要求便可容許投資者自行決定是否參與。
安永亞太區上市服務主管蔡偉榮提醒,改革GEM時,需要賦予其特色和存在價值,由于GEM與主板有明顯分隔,所以可在不同的監管環境下,更大膽地作出嘗試,例如可參考北交所或納斯達克私人市場的做法。GEM應該重設簡易轉板的機制,當企業滿足主板上市要求便可以申請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