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普利製藥(300630.SZ)發佈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於2025年1月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2021、2022年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1,030,503,262.28元,且佔該2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31.08%;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695,435,693.01元,且佔該2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76.72%。根據前述《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10.5.1條第(一)項、第10.5.2條第(七)項規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公司股票及其可轉換公司債券於2025年1月6日(星期一)開市起停牌一天,於2025年1月7日(星期二)開市起復牌;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7日開市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普利製藥”變更爲“*ST普利”,股票代碼仍爲“300630”;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仍爲20%。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如根據正式的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可轉換公司債券》規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的,可轉債同步終止上市或者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