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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等部門:到2025年普通口岸設施設備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補齊 口岸通行狀況明顯改善

發布 2024-9-18 上午11:05
© Reuters.  海關總署等部門:到2025年普通口岸設施設備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補齊 口岸通行狀況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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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獲悉,近日,海關總署等部門發佈關於智慧口岸建設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到2025年,普通口岸設施設備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補齊,口岸通行狀況明顯改善;重要口岸設施設備和監管運營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樞紐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併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到2030年,初步建立口岸各參與主體智慧互聯、協同聯動、高效運行的良好生態,部分口岸智慧化程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到2035年,基本建成現代化口岸,引領全球智慧口岸發展。

升級改造“單一窗口”平臺。運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升級完善底層平臺,增強“開發運維一體化”全流程數字化管理和服務能力,適應快速變化的業務需求。推進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建設,優化數據交換共享機制,完善數據治理,依法依規有序推進數據資源開放利用。

原文如下:

海關總署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移民局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航局 國鐵集團關於智慧口岸建設的指導意見

署岸發〔2024〕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智慧海關、智能邊境、智享聯通的部署要求,統籌口岸發展和安全,加快口岸數字化轉型和智能化升級,推進智慧口岸建設,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和高質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智慧口岸建設指導意見如下:

一、建設目標

依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一體化數字底座,運用先進設施設備和新一代數字技術,建設以口岸設施設備智能化、運行管理數字化、協同監管精準化、綜合服務泛在化、區域合作機制化爲主要特徵的國際一流現代化口岸。

到2025年,普通口岸設施設備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補齊,口岸通行狀況明顯改善;重要口岸設施設備和監管運營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樞紐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併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到2030年,初步建立口岸各參與主體智慧互聯、協同聯動、高效運行的良好生態,部分口岸智慧化程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到2035年,基本建成現代化口岸,引領全球智慧口岸發展。

二、口岸設施設備智能化建設

(一)口岸生產運營設施設備智能化。鼓勵口岸經營主體開展老舊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推廣智能裝卸、理貨、堆存、換裝等口岸智能化作業模式。鼓勵有條件的港口建設自動化無人碼頭,實現設施設備運行狀態實時監測,集裝箱自動化轉運和堆垛,運輸工具行駛路徑智能規劃調度,口岸作業全過程智能化管理。推進與毗鄰國家同步升級邊境口岸基礎設施設備,協同提升雙邊口岸通行能力。

(二)口岸查驗設施設備智能化。大力推進非接觸式和非侵入式執法設備、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設備等智能化設施設備聯網應用,推動卡口設備、視頻及相關智能設施設備升級共享,提升口岸查驗效率,促進口岸資源高效利用。加大國門安全新技術創新應用,鼓勵研發應用便攜快篩快檢設備,實現檢得準、檢得快、管得住,構築國門安全智能防線。

三、口岸運行管理數字化建設

(三)口岸運行管理可視化。採用數字技術提升口岸運行動態感知能力。彙集基礎設施、物流運行、通關監管等信息,形成口岸全要素數據資源“一個庫”。實時監測口岸運行關鍵指標,可視化展示口岸日常運行情況,分析處置口岸異動事件,實現口岸全景式運行管理“一張圖”。

(四)口岸聯防聯控智能化。協同建立融合基礎數據、風險特徵、知識圖譜、算法模型、信息應用於一體的口岸聯防聯控綜合調度平臺。建立健全口岸聯防聯控工作機制,聯合開展口岸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分析研判、指揮調度、應急處置等工作,實現全鏈路、全週期、閉環式口岸防控管理“一鍵達”。

(五)口岸績效評估數智化。圍繞口岸硬件設施、通行能力、投入產出、運行安全、通關便利、智慧智能、管理服務、社會效益等方面,建立口岸綜合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模型,實現口岸全方位績效評估“一把尺”。將評估結果應用於口岸分級分類動態管理,促進口岸合理佈局和資源高效利用。開展口岸整體通行效率分析,解決口岸堵點痛點問題。

四、口岸協同監管精準化建設

(六)口岸智能通關。推進智慧口岸與智慧海關、智慧邊檢、智慧海事建設等深度融合,在口岸通關領域廣泛運用智能手段,實現最小干預、快捷通關、精準監管。運用智能感知識別、分析預警、檢疫查驗等技術,實現順勢監管,探索推進無感通關。推廣出入境交通運輸工具及駕乘人員一站式通關驗放,探索實施旅客出入境邊檢通關新模式。加強“e航海”科技應用,試點建設新一代船舶交通管理系統,推進海事監管與航海保障融合發展。

(七)口岸協同作業。高效銜接口岸通關和物流作業,加強雙向信息交互,提升物流運行效率。加強港航、場所、查驗單位等相互間信息聯通,大力推進直裝直提、放行裝卸及設備交接無紙化操作等,擴大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後裝運”。推進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開展公路口岸跨境物流信息交換,推動鐵路運單和通關申報數據複用,促進標準融合、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八)口岸聯合監管。整合優化口岸監管資源,建立跨部門縱橫聯動、共管共治、高效協同的監管機制。推進危險品貨物、野生動植物生物、運輸工具備案和動態、出入境人員預報、檢驗檢測報告等信息聯網共用和監管互認。加大智能審圖、視頻識別等智能應用,實現信息集約共用、智能研判處置。實施船舶、航空器、火車和機動車輛等出入境運輸工具聯合檢查,推廣跨境車輛智慧驗放一體化。

五、口岸綜合服務泛在化建設

(九)提升企業辦事便利度。強化“單一窗口”標準版與地方特色應用集成,深化“通關+物流”“貿易+金融”建設,覆蓋跨境貿易全鏈條業務。提供智慧稅則信息查詢、單證智能生成、智能輔助歸類、智能校驗匹配、智能合規檢查等服務。建設跨境貿易知識庫,爲企業提供政策措施精準投放、辦事流程指引、智能檢索問答等服務。建設在線企業工作臺,支持企業系統直聯,提高系統互操作性,滿足企業個性化多樣化需求。推動企業常辦事項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更多服務事項掌上辦、隨時辦。

(十)構建多元化物流服務網絡。加強不同物流組織形式之間銜接聯動,構建內暢外聯的多元化物流服務網絡。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實現託運人一次委託、費用一次結算、貨物一次保險,聯運全程“不換箱、不開箱、一箱到底”,多式聯運經營人全程負責。加強生產、貿易、倉儲、物流等行業合作,推進智慧倉儲、智慧物流、智慧工廠與智慧口岸建設融合,實現傳統模式向數字化轉型。加強口岸與產業腹地、港區間、園區間智慧化協同聯動,擴大“異地貨站”“組合港”“聯動接卸”“離港確認”試點,拓寬貨物運輸通達性。

(十一)促進跨境貿易數字化。整合數字貿易、數字物流、數字金融等資源,完善跨境數字貿易基礎設施。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發展。探索智能撮合、智能合約、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便利在線跨境交易。加快航運貿易數字化建設,暢通國際物流“門到門”服務。試點建設跨境線上法律服務平臺,提供域外法律查明、諮詢、合規、案件辦理等服務。

(十二)服務口岸經濟發展。立足資源稟賦、區位優勢和產業基礎,推進“智慧口岸+”特色加工、專業市場、商貿物流、邊民互市、邊境旅遊等,促進口岸經濟發展。推動服務貿易數字化,建設邊(跨)境經濟合作區服務平臺,更好聯通“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支持國家加工貿易產業園、沿邊臨港產業園、國際陸港發展,推動跨區域信息資源共享和產業鏈銜接,促進中西部地區有序承接產業轉移。

六、推動口岸區域合作機制化

(十三)服務國內區域協調發展。支持“灣區跨境通”建設,推進內地和香港、內地和澳門貨物“一單兩報”。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監管平臺。探索長江經濟帶沿線口岸物流智慧聯運模式,優化“水水中轉”物流運輸銜接,推進長三角口岸一體化發展。加強內陸口岸與沿海、沿邊口岸協作,建設數字西部陸海新通道。

(十四)促進國際互聯互通合作。推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以及重要貿易伙伴開展口岸領域交流與合作,建設中國與東盟、上海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金磚國家等貿易合作網上服務專區。加強與全球主要口岸合作,探索推進數字化提(運)單互聯互認、無紙化放貨、跨境物流全程可視可溯。推進國際航行船舶、檢驗檢疫、優惠原產地等領域相關電子證書交換。探索建設《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原產地累積規則計算平臺。推動“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信息互換。

七、智慧口岸數字底座建設

(十五)升級改造“單一窗口”平臺。運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升級完善底層平臺,增強“開發運維一體化”全流程數字化管理和服務能力,適應快速變化的業務需求。推進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建設,優化數據交換共享機制,完善數據治理,依法依規有序推進數據資源開放利用。

(十六)強化安全運行和客戶服務。落實國家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要求,推進可信環境下的隱私計算技術應用,完善聯合運維保障機制,提升故障快速響應處置能力,確保系統安全、穩定、高效運行。建設智能客服中心,規範服務流程,爲用戶提供全天候不間斷的快速響應和精準服務。

(十七)建立健全智慧口岸標準體系。以標準化引領智慧口岸建設,構建包括通用基礎標準、設施設備標準、數據交換與技術支撐、管理與服務標準、評價標準和安全標準等維度的智慧口岸標準體系。推動標準應用實施,支持相關行業部門、社會團體參與標準制定工作。

海關總署(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和跟蹤督促,科學評價智慧口岸建設工作進展,及時推廣經驗做法,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積極參與,形成工作合力,爲智慧口岸建設創造良好政策環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將智慧口岸建設納入地方發展規劃,明確責任分工,細化目標任務並落實到位。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按照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做好經費保障,促進智慧口岸建設持續穩定發展。

海關總署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移民局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航局 國鐵集團

2024年9月10日

本文編選自”海關發佈“公衆號,智通財經編輯:李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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