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7月26日,滬深交易所發佈通知稱,決定自2024年8月19日起調整滬、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機制。每個滬股通/深股通交易日收市後,公佈當日滬股通成交總額及總成交筆數、ETF成交總額、前十大成交活躍證券名單及其成交總額,並按月度、年度公佈前述數據的彙總情況。在交易時間內,港股通當日額度剩餘30%以上時,顯示額度充足;當日額度剩餘低於30%時,實時公佈港股通每日額度餘額。每個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後,公佈單隻證券的港股通投資者合計持有數量。
原文如下:
關於滬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機制調整相關事項的通知
上證發〔2024〕106號
各市場參與人:
爲進一步優化滬港通機制,保證市場整體信息披露的一致性,2024年4月12日,滬深港交易所宣佈將同步調整滬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機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決定自2024年8月19日起調整滬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機制,調整後公佈內容如下:
一、滬股通公佈內容
(一)每個滬股通交易日收市後,公佈當日滬股通成交總額及總成交筆數、ETF成交總額、前十大成交活躍證券名單及其成交總額,並按月度、年度公佈前述數據的彙總情況。
(二)每季度第五個滬股通交易日公佈上季度末單隻證券的滬股通投資者合計持有數量。
二、港股通公佈內容
(一)在交易時間內,滬港通下的港股通(以下簡稱港股通)當日額度剩餘30%以上時,顯示額度充足;當日額度剩餘低於30%時,實時公佈港股通每日額度餘額。
(二)每個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後,公佈當日港股通買入成交金額及筆數、賣出成交金額及筆數、成交總額及總成交筆數,ETF成交總額,前十大成交活躍證券名單及其買入成交金額、賣出成交金額、成交總額,並按月度、年度公佈前述數據的彙總情況。
(三)每個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後,公佈單隻證券的港股通投資者合計持有數量。
請相關市場參與人做好業務及技術準備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4年7月26日
關於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機制調整相關事項的通知
深證上〔2024〕601號
各市場參與人:
爲進一步優化深港通機制,保證內地與香港市場整體信息披露的一致性,2024年4月12日,深滬港交易所宣佈將同步調整深滬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機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履行相關程序,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自2024年8月19日起調整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機制。調整後,深股通、港股通相關交易信息公佈內容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深股通相關交易信息公佈內容
(一)每個深股通交易日收市後公佈當日深股通交易總額及總筆數、ETF交易總額、交易金額前十證券名單及其交易總額,並按月度、年度公佈前述數據的彙總情況。
(二)每季度第五個深股通交易日公佈上季度末單隻證券的深股通投資者合計持有數量。
二、港股通相關交易信息公佈內容
(一)在交易時間內,港股通當日額度餘額大於或者等於30%時,顯示“額度充足”;當日額度餘額小於30%時,實時公佈額度餘額。
(二)每個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後公佈當日港股通買入交易金額及筆數、賣出交易金額及筆數、交易總額及總筆數,ETF交易總額,交易金額前十證券名單及其買入交易金額、賣出交易金額及交易總額,並按月度、年度公佈前述數據的彙總情況。
(三)每個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後公佈單隻證券的港股通投資者合計持有數量。
請相關市場參與人做好業務及技術準備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4年7月26日
本文編選自“滬深交易所官網”,智通財經編輯:徐文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