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香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立法會會議上書面答覆時表示,可攜現金援助措施涉及放寬受惠人在領取相關現金援助期間在香港居留的要求。推行有關措施時須小心考慮財政影響。香港政府在考慮擴展現金援助措施時,必須顧及長遠財政可持續性,審慎運用公帑支援香港長者。我們會仔細聆聽社會就可攜現金援助措施的意見,期望在迴應香港市民訴求和妥善運用有限福利資源之間取得平衡。現時無意把可攜現金援助措施的適用範圍擴展至海南省。
據悉,政府現時推行多項措施,便利香港長者在內地養老,爲他們提供更多選擇。其中,可攜現金援助措施包括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和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在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下,選擇在粵閩兩省養老的合資格香港長者,不必每年回港亦可領取高齡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截至2024年3月,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的受惠人數分別爲25011人及2447人。
談及議員關心政府有何其他政策措施便利長者回鄉養老。孫玉菡稱,爲加強支援在粵閩兩地養老的長者,房屋局爲領取可攜現金援助而須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單位或刪除戶籍的長者提供彈性。顧及香港長者移居內地後可能遇上適應問題,現時香港房屋委員會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容許長者保留其公屋單位不超過三個月,寬限期由長者離開香港的日期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