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金花股份(600080.SH)公告,公司於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陝西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2024年1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爲-2092.41萬元至-1606.67萬元;3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2023年度歸母淨利潤爲-4900萬元至-4200萬元。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2023年經審計歸母淨利潤爲-4289.06萬元;此前披露的業績預告同修正業績及最終業績相比,差異幅度超過50%。
據悉,公司業績預告披露的歸母淨利潤與年度報告數據存在較大差異,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上述事項違反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邢雅江、總經理代財務總監韓卓軍對上述違規事項負有主要責任。根據規定,陝西監管局決定對公司及邢雅江、韓卓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