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嘉藝控股(01025)發佈公告,於2024年4月11日,該公司、賣方Strategic Elite Limited及配售代理訂立先舊後新配售及認購協議,賣方同意委任配售代理而配售代理同意出任賣方的代理,以按盡力基準安排不少於6名承配人按購買價購買總共1.68億股現有股份;及賣方有條件同意按認購價(與購買價相同)認購而本公司有條件同意按認購價(與購買價相同)向賣方配發及發行總共1.68億股新股份,各情況均須按照先舊後新配售及認購協議所載的條款及受限於先舊後新配售及認購協議所載的條件。
待售股份相當於:本公告日期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0.00%;及認購事項完成後的經擴大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6.67%(假設除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外,已發行股份總數於本公告日期至認購事項完成期間不變)。
鑑於進行配售事項,賣方的總持股百分比將由約28.01%減少至約8.01%,而鑑於進行認購事項,賣方的總持股百分比將由約8.01%增加至約23.34%。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爲,配售事項及認購事項將有利於集團的長遠發展,並擴大其股東及資本基礎,促進業務的未來增長及發展。假設待售股份配售予承配人以及同等數目的認購股份獲賣方根據認購事項認購,則認購事項的所得款項總額及估計所得款項淨額分別約爲3500萬港元及3400萬港元。按此基準計算,每股認購股份的淨價格約爲0.202港元。
董事會擬將所得款項淨額用於一般公司用途。待配售事項及認購事項加強財務狀況後,公司將有望大大提高把握商機的能力。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亦認爲,配售事項及認購事項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而先舊後新配售及認購協議的條款由公司、賣方及配售代理按公平磋商原則釐定,就股東而言屬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