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泓基集團(02535)發佈公告,公司宣佈,股份發售的穩定價格期間已於2024年4月4日(星期四)(即遞交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結束。
由於並無根據配售向承配人超額分配股份,故整體協調人(爲其本身及代配售包銷商)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而穩定價格操作人、其聯屬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亦無於穩定價格期間內就股份發售採取任何穩定價格行動。超額配股權已於2024年4月4日(星期四)失效。因此,公司概無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或將發行股份。
董事確認,緊隨價格穩定期間結束後,公司遵守並繼續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a)條的公衆持股量規定,即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總額必須至少有25%一直由公衆人士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