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恆寶股份(002104.SZ)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指出公司存在以下方面違法事實:
專網通信業務的實施情況;恆寶股份及其子公司江蘇恆寶智能系統技術有限公司(簡稱恆寶智能,合稱恆寶公司)在恆寶股份前任董事長(已去世)洽談及決策下,自2016年12月起從事隋某力主導的專網通信業務,即“特種通信物聯網業務”,共執行了21個批次,涉及3家客戶和8家供應商。專網通信業務的供應商和客戶、採購和銷售合同的內容,都是由隋某力指派的人員安排和控制的。恆寶公司不參與貨物運輸過程,在產品交付前後不承擔風險。根據合同約定,恆寶公司向供應商支付100%貨款、客戶向其支付5%貨款作爲定金;完成交貨後客戶支付其餘95%的貨款。2019年8月,時任董事長、總裁錢京認爲該業務不可控且毛利率低,決定停止,逐步退出。2020年10月起恆寶公司不再從事該項專網通信業務,前期款項也已全部收回。
恆寶股份2017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前述專網通信業務的核心是合同、單據和資金的流轉,實質是以貿易業務爲掩飾的資金融通業務,提供融資獲取固定收益。該業務不具備商品購銷業務的商業實質,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定要求,不應當對該項業務確認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恆寶股份在未充分評估和審慎瞭解專網通信業務實質的情況下,即將該業務按照銷售和採購合同發生金額確認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構成虛增營業收入,導致恆寶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1.61億元,虛增營業收入金額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11.74%。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7.43億元,虛增營業收入金額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43.95%。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3.99億元,虛增營業收入金額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26.01%。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5959.03萬元,虛增營業收入金額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5.66%。
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恆寶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對錢京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徐霄凌、陳妹妹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