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柯利達(603828.SH)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孫振華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167號)。
經查,2023年8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報告》,2023年1-6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1,243.46萬元,2022年同期爲-2,905.70萬元。公司2023年半年度經營業績扭虧爲盈,但未按規定披露業績預告。公司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的規定。公司財務總監孫振華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對上述行爲負有主要責任。依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柯利達、孫振華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