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7日丨潤陽科技(300920.SZ)公佈,近日,公司特定股東寧波梅山保税港區安揚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寧波安揚”)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寧波梅山保税港區安揚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3]11號)。
寧波安揚作為潤陽科技的股東,在公司披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説明書》中作出在股份鎖定期屆滿後的兩年內若減持股份,減持價格將不低於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格的公開承諾。2022年12月15日,寧波安揚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合計減持94.731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9473%。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價格為26.93元/股,除權除息後發行價格25.73元/股,寧波安揚該次減持價格低於除權除息後發行價格,違反了上述承諾。
上述減持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吿[2017]9號)第三條規定。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證監會公吿[2022]16號)第十七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寧波安揚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