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紐約聯邦上訴法院裁定,摩根大通(JPM.US)、瑞銀集團(UBS.US)和其他跨國銀行因涉嫌操縱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Libor)而受美國司法管轄。
周四,一個由叁名法官組成的小組裁定,如果參與共謀的其他成員采取措施在美國境內推進該計劃,美國法院可以對這些銀行行使“共謀管轄權”(conspiracy jurisdiction)。上訴法院推翻了美國地區法官Naomi Reice Buchwald于2016年的裁決,她曾駁回了該指控,理由是她的法院對銀行被告缺乏管轄權。
Buchwald正在負責一項涉及多個地區的訴訟,其中包括數十起機構投資者提起的反壟斷訴訟,這些投資者包括市政當局和公共養老基金,指控Libor操縱案。雖然16家被告銀行中有許多總部設在美國,但它們通過自己在英國銀行家協會(British Bankers ' Association)一個小組中的成員身份參與了Libor定價。
但該上訴法院指出,有證據表明,駐美國的高管指示涉嫌操縱Libor的員工。法官們援引了一封電子郵件,據稱,紐約摩根大通的一名高管在郵件中告訴該銀行的Libor提交人,在設定利率時“不要做得太低”,並強調了與同行保持“一致性”的重要性。
在上訴法院引用的另一封電子郵件中,據稱花旗銀行(C.US)駐美國的一名員工告訴該銀行的Libor提交者,“我們應該發揮領導作用,讓Libor回到更合理的水平。”
美國巡回法官Richard Sullivan代表叁位法官寫道:“原告聲稱在美國采取了公開行動來推進鎮壓共謀; 在訴訟的這個階段,這足以建立個人管轄權。”
這一司法裁決對原告來說是一場勝利,但上訴法院對投資者做出了不利的裁決,支持了Buchwald法官的裁決,即嘉信理財 (SCHW.US)和一批從第叁方手中購買libor相關債券的債券持有人缺乏對這些銀行提起反壟斷訴訟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