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9月1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開工作的函。爲認真貫徹7月22日國務院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開工作,切實發揮充分信息對穩定市場預期的重要作用。
全文如下: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開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
爲認真貫徹7月22日國務院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開工作,切實發揮充分信息對穩定市場預期的重要作用,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完善公開內容。要嚴格按照部制定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開樣式表格(詳見附件)公開信息,准確完整地列出每個住宅用地項目的具體位置、土地面積、開發企業等信息,不得缺項漏項,不得使用名稱簡稱。鼓勵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要將擬公開的存量住宅用地逐宗在城區現狀底圖上清晰標出分布位置,方便查找;現狀底圖要有明顯的區位要素,易于辨識。
二、明晰公開路徑。各地要在城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門戶網站首頁開設“住宅用地信息公開”專欄,避免多層嵌套,方便公衆查詢。
叁、按時更新信息。每季度初10日內要完成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更新,並作醒目提示。有條件的地區要實現公開信息的月度更新。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1年8月6日
本文編選自“自然資源部官網”;智通財經編輯:黃曉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