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2021年5月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統計數據報告》以及《2021年5月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統計數據報告》。報告指出,5月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爲297.98萬億元,同比增長11%;從結構看,5月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余額占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61.2%,同比高0.8個百分點。2021年5月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爲1.92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少1.27萬億元,比2019年同期多2081億元。
以下爲報告原文
《2021年5月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統計數據報告》
初步統計,5月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爲297.98萬億元,同比增長11%。其中,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余額爲182.22萬億元,同比增長12.5%;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余額爲2.21萬億元,同比下降11.1%;委托貸款余額爲10.98萬億元,同比下降2.6%;信托貸款余額爲5.74萬億元,同比下降22.4%;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彙票余額爲3.52萬億元,同比增長0.7%;企業債券余額爲28.26萬億元,同比增長7.1%;政府債券余額爲47.75萬億元,同比增長17.1%;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余額爲8.65萬億元,同比增長14.6%。
從結構看,5月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余額占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61.2%,同比高0.8個百分點;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余額占比0.7%,同比低0.2個百分點;委托貸款余額占比3.7%,同比低0.5個百分點;信托貸款余額占比1.9%,同比低0.9個百分點;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彙票余額占比1.2%,同比低0.1個百分點;企業債券余額占比9.5%,同比低0.3個百分點;政府債券余額占比16%,同比高0.8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余額占比2.9%,同比高0.1個百分點。
注1:社會融資規模存量是指一定時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余額。數據來源于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部門。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銀行進一步完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將“國債”和“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與原有“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合並爲“政府債券”指標,指標數值爲托管機構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銀行完善“社會融資規模”中的“企業債券”統計,將“交易所企業資産支持證券”納入“企業債券”指標;2018年9月起,人民銀行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2018年7月起,人民銀行完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方法,將“存款類金融機構資産支持證券”和“貸款核銷”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在“其他融資”項下單獨列示。
注3:文內同比數據爲可比口徑。
《2021年5月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統計數據報告》
初步統計,2021年5月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爲1.92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少1.27萬億元,比2019年同期多2081億元。其中,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增加1.43萬億元,同比少增1208億元;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增加7億元,同比少增450億元;委托貸款減少408億元,同比多減135億元;信托貸款減少1295億元,同比多減958億元;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彙票減少926億元,同比多減1762億元;企業債券融資淨減少1336億元,同比少4215億元;政府債券淨融資6701億元,同比少4661億元;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717億元,同比多364億元。
注1:社會融資規模增量是指一定時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額。數據來源于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部門。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銀行進一步完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將“國債”和“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與原有“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合並爲“政府債券”指標,指標數值爲托管機構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銀行完善“社會融資規模”中的“企業債券”統計,將“交易所企業資産支持證券”納入“企業債券”指標;2018年9月起,人民銀行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2018年7月起,人民銀行完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方法,將“存款類金融機構資産支持證券”和“貸款核銷”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在“其他融資”項下單獨列示。
注3:文內同比數據爲可比口徑。
本文選編自“中國人民銀行”,智通財經編輯:莊禮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