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1月26日 - 中國銀行間市場清算所(上海清算所)周四晚發布信用違約互換(CDS)集中清算業務操作指南,此前CDS業務清算方式僅有逐筆清算。該指南要求,信用違約互換合約的參考實體須屬於上清所公布的清單,首批共有23家公司入選。
操作指南顯示,CDS集中清算的交易名義本金、交易日、利差等均由信用保護買賣雙方約定,期限在五年以內,以FR007利率互換收盤曲線為貼現曲線,按季支付。上清所特別指出,信用保護買方和賣方均不能是參考實體的關聯企業。
指南並明確,CDS信用事件包括破產、支付違約、債務重組,約定最終比例為25%。上海清算所根據合約要素所示信息進行信用事件維護,一旦發生信用事件,將對相應合約啟動信用事件處理流程,組織完成信用事件清算結算。
路透周三引述兩位消息人士透露,上海清算所信用違約互換集中清算業務將於下周二(30日)上線,首批包括13家會員,其中綜合清算會員為兩家大型銀行,普通清算會員為11家。
以下為上清所公布的信用違約互換集中清算業務參考實體名單:
序號 參考實體名稱
1 國家電網公司
2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3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
4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
5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6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7 中國鐵路總公司
8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9 中糧集團有限公司
10 華潤股份有限公司
11 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12 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
13 華僑城集團公司
14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15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6 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17 清華控股有限公司
18 天津渤海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19 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 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21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22 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
上清所已開展中央對手清算的業務包括外匯、債券、衍生品和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在普通衍生品中,已有的品種包括匯率和利率,後者含人民幣利率互換和標準債券遠期。
交易商協會最新信息顯示,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核心交易商包括34家機構,一般交易商21家。信用風險緩釋憑證創設機構25家,信用聯結票據創設機構26家。
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於2016年9月發布信用違約互換(CDS)和信用聯結票據業務指引,並同時發布了修訂後的CRM(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相關業務規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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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 呂雯瑾;審校 張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