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亞太)訊 昔日華人首富、幣安創始人趙長鵬(CZ)面臨重罪指控,法院最快在4月30日做出判決。基於認罪態度,市場認爲他可能會被免去牢獄之災,但前紐約檢察官警告說,此案延伸的洗黑錢事件非常引人注目,法官可能認爲需要做出更嚴厲的裁決。
趙長鵬的量刑聽證會已被推遲一次,CoinTelegraph預計將於4月底舉行。
(來源:CoinTelegraph)
2023年11月,趙長鵬承認了一項罪名,也就是在幣安任職期間未能維持有效的反洗黑錢(AML)計劃,違反了《銀行保密法》。作爲認罪協議的一部分,他辭去了幣安(Binance)首席執行官的職務。
在該協議中,幣安和趙長鵬同意支付43億美元來解決美國的「民事監管執法行動」,其中不包括來自美國證監會(SEC)的訴訟。
根據美國量刑指南,審理趙長鵬案件的理查德·瓊斯(Richard Jones)法官可以將趙長鵬判處最高10年的聯邦監獄徒刑,但建議對他面臨的指控判處12至18個月的刑期。
已破產加密交易所FTX創始人SBF於3月28日被判處25年徒刑,但除了兩起案件都涉及加密貨幣領域的知名人士之外,兩者幾乎沒有相似之處。
一些人認爲,鑑於趙長鵬認罪並與當局合作,他可能不會面臨牢獄之災。
「我想說,從指控的角度來看,這些案件沒有可比性,但從司法部、美國證監會和聯邦政府明確表示他們不會容忍邪惡的角度來看,它們非常具有可比性,」拜登此前擔任副總統時的前行政主管莫伊·維拉(Moe Vela)表示。
他補充道,無論法官是否對趙長鵬處以嚴厲判決,美國當局可能正試圖向加密貨幣領域的非法參與者「傳遞信息」。但他推測,由於趙長鵬的合作和認罪,這位幣安前首席執行官可能會從法官那裏「得到一些寬大處理」。
紐約東區前美國助理檢察官馬克·比尼(Mark Bini)則表示:「公衆情緒可能與政府對此案的看法相一致的是,存在針對幣安的案件,指控他們洗黑錢與哈馬斯有關。」
「類似的事情可能會以某種方式被框定,以表明看似監管犯罪的行爲對現實世界造成的後果有多麼嚴重,檢察官可能會認爲應該考慮到這些後果,」他強調。
他提到:「趙長鵬案件的事實可能對法官來說非常引人注目,以至於法官認爲需要做出更嚴厲的判決,這對趙長鵬來說卻是一種不利的方式。」
自認罪以來,趙長鵬憑藉1.75億美元的保釋金,基本上可以在美國某些地區自由旅行。
他的法律團隊多次要求幣安前首席執行官在聽證會前前往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探望家人,但法官均予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