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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到2028年 鋰離子電池基本實現產業基礎通用標準和重點產品標準全覆蓋

發布 2023-12-6 下午02:55
工信部:到2028年 鋰離子電池基本實現產業基礎通用標準和重點產品標準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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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6日,工信部公開徵求對《鋰離子電池綜合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南(2023版)》(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其中提到,到2028年,鋰離子電池標準的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基本實現產業基礎通用標準和重點產品標準全覆蓋。推動鋰離子電池領域的標準供給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並重轉變,標準化工作由國內驅動向國內國際相互促進轉變,標準應用由產業與貿易爲主向經濟社會全域轉變,標準化發展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完善全產業鏈標準化建設,完成120項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充分發揮標準在促進技術創新和轉型升級中的引領性和規範性作用,進一步滿足鋰離子電池產業高質量發展需求。

原文如下:

公開徵求對《鋰離子電池綜合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南(2023版)》(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爲充分發揮標準對鋰離子電池產業發展的引領規範作用,持續完善標準體系,我們組織有關單位編制完成了《鋰離子電池綜合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南(2023版)》(徵求意見稿)(見附件1)。

現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填寫《徵求意見反饋信息表》(見附件2)發送至 KJBZ@miit.gov.cn (郵件主題註明:鋰離子電池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征求意見反饋)。

公示時間: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0日

聯繫電話:010-68205240

附件:1.鋰離子電池綜合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南(2023版)(徵求意見稿)

2.徵求意見反饋信息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3年12月6日

鋰離子電池綜合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南(2023版)

(徵求意見稿)

一、產業發展概述

鋰離子電池是支撐新型智能終端、電動交通工具、新能源儲能等產業發展的重要電子基礎產品。發展以鋰離子電池爲代表的新型蓄能電池,對加快實現雙碳目標,助力構建以新能源爲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具有重要意義。在產業界共同努力下,我國已發展成爲全球最大的鋰離子電池生產國,建成了從上游關鍵材料到電芯製造、電池組裝、設備製造的完備體系。2023年上半年,我國鋰離子電池產業延續增長態勢,全國鋰電池產量超過400GWh,同比增長超過43%,上半年鋰電池全行業營收達到6000億元。

按正極材料劃分,鋰離子電池產品主要包括三元型鋰離子電池、磷酸亞鐵鋰型鋰離子電池、錳酸鋰型鋰離子電池、鈷酸鋰型鋰離子電池。按應用領域劃分,主要包括消費型鋰離子電池、動力型鋰離子電池、儲能型鋰離子電池。其中,消費型鋰離子電池是爲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可穿戴設備、平衡車、無人機等消費電子產品提供能量的鋰離子電池。動力型鋰離子電池是爲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電動飛機、電動船舶、電動叉車、電動手鑽等電動裝置提供能量的鋰離子電池,儲能型鋰離子電池是服務於新能源儲能、通信儲能、工商業儲能、家用儲能、應急儲能等領域服務的鋰離子電池。

鋰離子電池產業鏈主要包括上游的鋰離子電池礦物原料(鎳、鈷、鋰等)、鋰離子電池二階材料(碳酸鋰、氫氧化鋰等),中游的鋰離子電池一階段材料(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等關鍵材料)、電芯製造、系統集成及鋰離子電池關鍵設備,下游的鋰離子電池應用及資源綜合利用。鋰離子電池全生命週期,包括電池設計、選材、製造、封裝、運輸、存儲、安裝、應用和回收幾個階段,鋰離子電池產業鏈和生命週期見圖1所示。

圖1 鋰離子電池產業鏈和生命週期

二、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服務建設製造強國和質量強國,深入落實《新產業標準化領航工程實施方案(2023─2035年)》,圍繞鋰離子電池產業鏈構建,以適應發展需求、助力技術創新、提升產品質量、促進高水平開放爲目標,進一步加強鋰離子電池標準化工作的頂層設計,推進鋰離子電池全產業鏈、全生命週期標準制定,助力鋰離子電池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28年,鋰離子電池標準的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基本實現產業基礎通用標準和重點產品標準全覆蓋。推動鋰離子電池領域的標準供給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並重轉變,標準化工作由國內驅動向國內國際相互促進轉變,標準應用由產業與貿易爲主向經濟社會全域轉變,標準化發展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完善全產業鏈標準化建設,完成120項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充分發揮標準在促進技術創新和轉型升級中的引領性和規範性作用,進一步滿足鋰離子電池產業高質量發展需求。

三、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

鋰離子電池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主要包括基礎通用、材料與部件、製造與檢測、電池產品、回收利用、綠色低碳6大類、25個小類(見圖2)。

圖2:鋰離子電池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框架

(一)基礎通用標準。主要包括術語和命名、運輸、安裝維護等。術語和命名標準主要規範鋰離子電池術語、詞彙、符號、命名、編碼等相關標準。運輸標準主要規範鋰離子電池在航空等交通運輸中需要滿足的規則、安全要求及相應的測試方法。安裝維護標準主要規範鋰離子電池在安裝、維護、維修等過程中需要滿足的相關要求。

(二)材料與部件標準。主要包括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電解液、隔膜、關鍵部件等。正極材料標準主要規範鈷酸鋰、錳酸鋰、鎳鈷錳酸鋰等正極材料,以及材料導電性、磁性物質含量、電化學性能等關鍵指標的要求和測試方法。負極材料標準主要規範石墨、軟碳、硬碳、硅基等負極材料,以及材料磁性物質含量、電化學性能等關鍵指標要求和測試方法。電解液標準主要規範電解質和溶劑,以及電解液中水分、金屬雜質、遊離酸等關鍵指標要求和測試方法。隔膜標準主要規範聚烯烴、陶瓷等隔膜材料,以及塗覆強度、熱穿刺強度、浸潤性等關鍵指標的要求和測試方法。關鍵部件標準主要規範集流體、外殼、極耳、熱保護器、管理系統等關鍵部件的要求和測試方法。

(三)製造與檢測標準。主要包括製造工藝與設備、智能製造、檢測方法與設備等。製造工藝與設備標準主要規範鋰離子電池設計、極片塗覆、卷繞等關鍵製造工藝,以及塗布機、卷繞機、輥壓機等關鍵製造設備相關要求和測試方法。智能製造標準主要規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的生產智能預警相關要求。檢測方法與設備標準主要規範充放電測試設備、無損檢測設備、X射線檢測設備等關鍵檢測設備相關要求和測試方法。

(四)電池產品標準。主要包括消費型、動力型和儲能型等。消費型標準主要規範便攜式電子設備、便攜式醫療器械、無人機、平衡車等消費型鋰離子電池相關要求和測試方法。動力型標準主要規範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軌道交通、航空、電動船舶等動力型鋰離子電池相關要求和測試方法。儲能型標準主要規範固定式電子設備、電力儲能等儲能型鋰離子電池相關要求和測試方法。

(五)回收利用標準。主要包括梯次利用、回收等。梯次利用標準主要規範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相關要求和評估。回收標準主要規範廢棄電池餘能檢測、拆卸要求、材料回收處理、放電規範、再生材料利用等相關要求和方法。

(六)綠色低碳標準。主要包括能源消耗限額、碳足跡與碳排放、管理與評價等。能源消耗限額標準主要規範鋰離子電池產品、材料與部件等的消耗限額及計算方法。碳足跡與碳排放標準主要規範鋰離子電池產品、材料等的碳足跡計算方法和產品種類規則,以及生產企業的碳排放覈算。管理與評價標準主要規範鋰離子電池產品、材料、生產企業等覈查、管理、評價等。

四、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推進全產業鏈標準化工作。根據產業發展需求,在完善鋰離子電池產品標準的基礎上,逐步向上下游產業鏈延伸,推進鋰離子電池全產業鏈、全生命週期標準的制修訂。充分釋放市場主體標準化活力,加快標準升級迭代,提高標準質量水平。

(二)做好重點標準的宣貫、實施和監督。採用新興媒體平臺與傳統方式相結合,通過標準解讀、宣貫培訓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工作,提升重點標準的影響力,確保標準內容得到準確理解和掌握,提高社會各相關方貫徹執行的力度和深度。加強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確保重點標準全面貫徹落實。

(三)深化國際標準化合作。深入推進鋰離子電池電池領域國際標準化合作,完善合作機制,搭建合作平臺,拓展合作領域,充分發揮政府間多、雙邊合作機制作用,提升標準國際化水平,以高標準助力高質量發展,實現技術、產業和標準化的高質量引領。

(四)實質提升國際標準化水平和能力。強化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電池領域國際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和培養,吸納國內主要標準化技術組織、重點企業的優秀標準化人才,以技術專家身份參與、主導國際標準的制定,提高我國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水平和能力,增強國際標準話語權,助力中國標準“走出去”。

本文編選自“工信部官網”,智通財經編輯:嚴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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