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兩周前F三星原油期(SEHK:3175)突然公布「轉倉」,在凌晨收市時間突然將原來持有的6月美國WTI期油合約轉倉至9月後,於5月份再發新公告,指「投資策略的臨時變更」,引爆另一個ETF炸彈。
F三星原油期被要求採額外措施 公告指出,基金管理人與其「結算經紀」在4月底達成共識後不久,對方即「翻臉」,並要求「基金盡快採取一系列的額外風險管理措施」,包括暫停新基金單位認購、WTI期貨進一步轉倉,由目前的9月期油,逐步轉為持有9月,10月及12月期油各三分之一,並強制要求基金在香港時間5月1日凌晨2時30分前,將該三分之一9月期油合約,利用購買認沽期權(Long put)進行對沖,有關對沖成本佔3175資產淨值的2%。
公告更強調基金必須進行對沖,「不遵守此項規定將可能導致結算經紀立即變現子基金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期貨持倉,並不會給予管理人足夠時間作出任何其他安排以使子基金可投資於所需的WTI期貨合約。」
換言之,當初聲稱會追踪「標普高盛原油額外回報指數」的基金,現在所追踪之標的資產,與指數所追踪的標的資產(7月期油合約)幾乎完全沒有關係。同時,基金也為其持有的9月WTI期油合約,以2%成本進行對沖,也令市場費解:從降低成本及風險角度而言,基金應該全面減持9月份期油合約,而非花基金內額外的資金成本進行對沖;以指數追踪角度而言,基金對沖9月份期油合約,反映3175的價格僅與10月及12月WTI期油合約(佔其2/3)變動有關,對投資者而言,由本來追踪指數,變成追踪9月期油,再變成即將轉倉至10月及12月WTI期油,實在無所適從。
追踪什麼資產變得毫無所依 有趣的是,3175以「無法保證子基金將全面模擬指數的表現」作為其「擋箭牌」之一。然而,有關說法的原意,是由於發行商買賣所追踪的實物資產時,因時間及價格差而出現的差價導致無法全面追踪,出現追踪誤差(Tracking error),但這次卻被發行商偷換概念,解讀為「因為無法保證全面追踪,所以可隨意買賣任何資產」。
而更值得重視的是,3175接連兩次先斬後奏地更改投資策略,香港監管機構均未有作出任何規管動作。證監會至今對ETF只要求「在極端市況下以符合投資者最佳利益的方式管理基金」,更拋下一句「投資者應只買賣他們完全了解的金融產品」。試問當投資者持有美元,都可以突然祭出「無限QE」時,在證監角度,投資者怎樣才算「完全了解」金融產品呢?
證監會有責任為在香港上市的證券產品把關,但現時卻將責任推向投資者身上,同時對ETF多次轉換投資策略及標的物卻異常寬容,無疑損害投資者的信心。經此一役,投資者或會明白,買股票至少是買公司,買ETF卻隨時不知買了什麼,對ETF或會有更多戒心,最終只會損害ETF在香港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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