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最大的電商公司可能正迫使商家進行獨家交易。
內地有不少商家透過各個電商平台售賣產品。然而,英國《金融時報》最近一篇報道稱,中國最大的電商公司阿里巴巴(Alibaba)(SEHK:9988)要求商家在旗下天貓(Tmall)和提供大量折扣的競爭對手拼多多(Pinduoduo)(NASDAQ:PDD)之間「二選一」。據報道指,商家若拒絕關閉在拼多多的商店,其產品就不會在天貓的搜索結果中出現。
中國家電製造商兼全球最大微波爐製造商格蘭仕集團(Galanz Group)是最敢於公開批評阿里巴巴的公司之一。格蘭仕稱,自去年5月與拼多多簽訂合作協議後,阿里巴巴便開始轉移公司在天貓的訪客流量,更將公司的產品從搜索結果中移除。格蘭仕指,阿里巴巴此舉導致其6月份的收入按年減少一半。
在拼多多去年11月的電話會議上,戰略副總裁David Liu警告指,有超過1萬間拼多多門店被迫「二選一」。David Liu並無提到阿里巴巴的名字,但指出拼多多面臨「來自主導平台迫使商家選擇平台的長期壓力」。 David Liu警告指,這種策略「最終會傷害消費者」。
阿里巴巴在提交給英國《金融時報》的一份聲明中否認這些指控,表示「明白資源和服務有限的小型平台跟不上我們可以提供的服務,這會讓他們感到不知所措。」 不過,如果您仔細觀察阿里巴巴的過去,您會發現其以往也曾用過這些「招數」,而這可能會在不久的將來被監管機構「算帳」。
阿里巴巴以前也用過同樣策略 2017年,阿里巴巴的競爭對手京東(JD.com)(NASDAQ:JD) 和唯品會(Vipshop)(NYSE:VIPS)就阿里巴巴類似的做法向監管機構投訴。兩間公司都沒有指名道姓提到阿里巴巴,但就發表一份聯合聲明,表示一名主要競爭對手要求它們的商家「二選一」——要麼關閉它們在京東和唯品會的商店,要麼被規模更大的競爭對手隔絕。
京東和唯品會當時的投訴被置若罔聞,原因是中國最初於2008年頒佈的反壟斷法主要是針對外國公司。不過,去年5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胡雲騰在一次演講中警告指,中國佔主導地位的電商平台正用獨家交易來困住商家。
中國上月開始修訂反壟斷法,針對違法的國內企業處以更嚴苛的刑罰和更高的罰款。修訂草案將允許監管機構對違反反壟斷法的企業處以最高為其年收入10%的罰款,又或5,000萬元人民幣(合720萬美元)的罰款,兩者以較高者為準。
有關新規或可令政府加强箝制阿里巴巴、騰訊 (SEHK:700)和百度 (NASDAQ:BIDU)等佔主導地位的科技公司,這些公司多年來支配著電商、雲端服務、支付、社交網絡、遊戲、搜索和廣告市場。這些轉變表明,政府最終或對阿里巴巴處以罰款,迫使其容許商家在其他平台售賣產品。
為何這對阿里巴巴來說是個壞消息? 以收入和年度活躍消費者計算,阿里巴巴仍然是中國最大的電商公司,上季活躍消費者增至6.93億人。然而,由於拼多多和京東等競爭對手吸引更多消費者,阿里巴巴的核心商業業務增長正減速。
拼多多的總消費者去年超越京東(但收入仍落後京東),上季活躍消費者增至4.296億。由於京東為直銷零售商,因此收入較阿里巴巴或拼多多高,但上季京東的活躍消費者數量為3.344億人,排名第三。
阿里巴巴要保持其核心商業業務的增長,因為該業務的收入利潤較高,能補貼尚未有錢賺的雲端平台、數碼媒體和創新業務的增長。為擴闊護城河,阿里巴巴正開設更多實體店,投資跨境和海外平台,並為低收入市場推出新平台,包括「聚划算」限時搶購平台和為直運代理而設的淘小鋪平台。
與向商家收取羅列費用和佣金的淘寶和天貓平台相比,這些策略產生的收入利潤較低 。簡言之,阿里巴巴似乎願意犧牲自己的利潤來對抗拼多多和京東等競爭對手,故此最近被投訴利用獨家交易並不足爲奇。
結語 在可預見的未來,阿里巴巴很可能仍將是内地最大的電商和雲端公司。然而,迫使商家「二選一」是公然反競爭的行為,或違反中國的新反壟斷規例。投資者應將這種模式改變視為對阿里巴巴核心盈利引擎的潛在威脅,這反過來可能威脅到依賴其電商盈利、規模較小的業務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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