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酒店(00071)擬斥資約31.2億港元向恆基兆業地產(00012)收購香港現名爲“香檳大廈”的一幢綜合大樓

發布 2025-1-15 下午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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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美麗華酒店(00071)公佈,於 2025年 1月 15日,該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擬向恆基兆業地產(00012)的全資附屬公司收購Solution Right Limited,總代價爲31.2億港元(可予以調整)。

目標集團的主要資產爲目標物業,包含該地段及建於該地段上並於 1957 年落成,位於香港九龍金巴利道 16 號,現名爲“香檳大廈(Champagne Court)”的一幢樓高 10 層及附帶天台樓層的綜合大樓。根據買賣協議,目標物業並不會於完成時移交予買方。賣方須促使拆卸建於目標物業上的現有建築物,按已經批准的建築圖則,並具有主要特點,且根據所有適用法例及規則,將目標物業重建爲與問月酒店水準相符或較佳的新酒店。賣方須促使重建以應有速度進行,並於最後移交日期或之前完成。除買方負有支付代價的責任外,該集團(包括完成後的目標集團)無須就重建向賣方或恆基集團內任何其他公司或就與重建有關的合約向任何承建商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新酒店的毗鄰乃由該集團營運的酒店 The Mira Hong Kong。根據由建築事務監督於本公告日期前已經批准的相關建築圖則,新酒店將爲樓高 23 層酒店,附設商鋪並座落於兩層地庫上的綜合項目,總樓面面積約 137,885 平方尺,包含 99 間酒店客房、店鋪、餐廳、宴會廳、約 21 個私家車車位及約 2 個電單車車位。

賣方將於最後移交日期或之前,又或賣方與買方書面同意的其他日期把新酒店在空置情況下的管有權交付予買方。賣方將促使在移交前及不遲於最後移交日期,以高遠投資(或買方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士)名義取得由主管機構按適用法例及規則所規定鬚髮出的一切許可證、牌照及證書,以讓新酒店的所有合理且適當功能得以運作,使其成爲一間可於香港全面營運的酒店(包括但不限於酒店牌照,惟不包括本集團擬自行申請的任何酒牌)。因此,新酒店在移交時將已適合作酒店用途。

據此,買方將根據該交易間接收購新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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