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港交所又迎來六隻新股同時敲鑼掛牌的盛況,不過更受關注的不是新股掛牌,而是港交所主席史美倫和行政總裁李小加同時現身港交所,就現時正在調查中的港交所前高層涉嫌上市審批過程放水的案件等問題答媒體記者問。
日前證監會及廉政公署公布採取名為「寒山」的聯合行動,搜查兩間保薦人公司辦事處,廉署在行動中拘捕了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一名前聯席主管及兩名相關人士,懷疑他們在該兩間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請審批過程中涉及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中,港交所在廉署行動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港交所前高層涉嫌審批放水事件自本月初被爆出以來,短短半個月內持續發酵。而這一事件受到媒體記者的高度關注,此一事件是否暴露出港交所上市制度存在漏洞?會否對涉事前高層有問責?會否還會有類似貪腐事件發生?對於投資者會否有賠償機制?以及最受關注的一個問題在於,未來上市制度審批權會否轉交給證監會?對於媒體們的各種疑問,史美倫和李小加對這些問題逐個給出解釋。
史美倫:港交所全力與有關部門合作 個別事件並非制度問題
史美倫今日接受傳媒訪問時稱,目前事件進入調查程序,不可做過多評論。「港交所會全力與有關部門合作,同時港交所也會不時檢視自己的程序」,史美倫稱,她又認為此次事件屬個別事件,並非是交易所上市制度問題。
對於港交所上半年IPO市場的表現,史美倫認為,今年上半年香港IPO市場集資額較去年同期增加35%,所有上市公司中又有50%的集資額來自新經濟和生物科技公司,這表明港交所的上市制度改革頗有成效。
她又指,香港目前正在一個非常艱難的時候,但大家要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即法治和法制精神。「政府做了很多民生相關工作,相信此次修例引起的風波會被慢慢平息,大家都希望香港未來更好,需要同心協力」,史美倫稱。
李小加:上市制度沒有問題 制度再好亦無法杜絕爛蘋果
「我很清晰地回答是,首先再好的制度也不能杜絕所有爛蘋果;第二,爛蘋果在哪裡都會爛,並不會因為在這個籃子裡就爛在那個籃子裡就不爛;第三,發現爛蘋果了就清除,我對於我們這個有自我清除能力的制度充滿信心,但對於所有制度的審閱、檢視和監管這一切都還在路上」,李小加回答記者稱,第一個需要釐清的問題是「爛蘋果」還是制度出了問題。
在李小加看來,香港的上市制度具備披露性、市場化以及有限的自由裁決權和互相制衡等特性,上市制度本身並無大問題。「在這個制度下我想不出為什麼有人會去行賄,因為你行就一定能上,無人能擋住你,你如果不合格那上不了,誰也幫不了你」,李小加認為上市制度的設計清晰而客觀,沒有參雜太多人為裁決量,這一制度所希望得到的效果是「沒有人有動力去行賄,也沒有人去受賄」,對於此次涉案個人的行賄受賄行為,李小加認為還有待於司法調查程序完成後會更清晰。
審批權未來歸誰?港交所商業利益是否驅使問題產生?
由此次「放水」個案所引發的上市審批權歸屬問題亦令到市場議論聲紛紛,實際上外界對於港交所既做裁判官又做運動員的雙面角色一直以來都頗有微詞。而早在2016年,證監會聯同港交所提出上市改革咨詢受到廣泛爭議。當年香港以總集資額達1960億元榮登全球新股市場首位的寶座,和IPO風光無限同時存在的是殻股大行其道,在IPO市場風光無限的時刻市場憂慮若證監會「奪權」,會令到香港新股審批收緊從而風光不再,最終證監會在爭取上市審批權中敗下陣來。
今日採訪中,李小加不認為審批功能歸屬會造成問題,「因為我們的制度是統一一體的制度,並非單一割裂,都是在統一的《證券及期貨條例》下運作,而條例也是在不斷和證監會、上市科和上市委員會不斷修訂檢視和改革過程中,而證監會自前年起也有了前置式監管」,李小加稱,所有信息、決策均受監管且可以單向干預,此種情況下監管審批的歸屬問題並不那麼重要。
對於港交所的商業利益問題,李小加今日稱,市場上往往有一種誤解,認為港交所希望越多公司上市越好,批得越多越賺錢,「這是對於我們業務模式的不了解,我們每年有兩百家上下的公司上市,目前香港約有兩千家上市公司,前五百家上市公司佔到整個港交所收入的97%-98%,而最後的五百至一千家公司佔收入比例幾乎僅僅1%,但上市科工作量的大頭卻是在小公司上。」李小加解釋稱,若從商業利益來看,做大中型公司的生意更有利可圖,但公眾利益要求對大中小微企業一視同仁,支持小型企業發展。
他又指,只要小企業符合規則要求,港交所亦無權阻攔其上市,除非將來某一天市場共識認為小企業不適合上市,則港交所才會順應共識去做。「如果我們今天說不做小企業上市了,那才是叫做商業利益驅使」,李小加說。他將港交所比做「交警」,發放「駕駛證」是其中一個職責,只要企業達標便能獲得上市資格。
目前上市制度十分清晰,李小加認為若未來市場認為上市企業裡面有些殼公司等問題,則屬於市場需要共同改革的,過去和證監會一起檢視並出台一系列規則指引等,都令市場質量有持續提高。他又稱,港交所仍將秉持一視同仁、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不只做大戶生意的宗旨,「在此宗旨之下,港交所的利益應該放在第二位,公眾利益排在第一位」,雖然小型企業監管風險相對更多,但作為監管者仍需要履行責任。
李小加:港交所沒有「綠色」或「紅色通道」只有上市科唯一通道
李小加今日稱,目前未有發現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上市,亦沒有本來符合上市條件但卻被刻意刁難無法上市的情況發生,但這不意味這並沒有問題存在,港交所目前正在重新審視所有的案子。「並不是因為這次事件才開始審視,我們平時也都在審視。證監會每年對我們也都會有一個審核,而每隔幾年也會對我們有一個深度檢視」,李小加稱,如果發現了制度上的大漏洞,則責任一定在港交所,但目前並未見到,不過沒有發現問題不代表沒有問題,未來會持續往前推進。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任主席的安樂工程今日開始招股,集資額約4.2億港元。消息指該公司上市前已向股東派發股息高達12.37億元,遠高過此次上市集資額。有記者今日採訪時提出質疑是否這類公司根本沒有上市之必要,但港交所卻開了「綠色通道」?
李小加稱從來不評論具體公司,且港交所沒有所謂的「綠色通道」或者「紅色通道」,只有上市科唯一通道。他認為,公司派息等做法既然被允許,則一定是符合現有法律和規則,香港的法律制度不追究公司將來可能有的行為和動機,但亦會不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市場上對企業所作所為有質疑的地方,李小加稱港交所亦願意聆聽,允許考慮修改規則和程序。不過他又認為,現存制度之所以有高度生命力和市場信用,正是因為其並不會隨意被改變,若政策朝令夕改,則會失其公信力和可預見性。
至於上市審批案會否影響國際聲譽?李小加稱,「爛蘋果全世界都有,即使是美國這樣市場公認的最好的大制度,也會產生像伯納德.麥道夫這樣長達二十年的欺詐行為」,他認為制度再好也可能存在問題,要做的就是不斷挖掘問題,「有時候人得一場病是最好的提升免疫力的機會,下次就不太容易的同樣的病。」而此次事件發生能迅速採取行動,印證了香港上市制度本事具有強大自我糾正能力和清潔能力。
以下為記者會現場實錄:
Q1:此次事件是否說明港交所的上市制度方面有漏洞?
李小加:第一個大的問題是「爛蘋果」的問題還是制度出了問題。我很清晰地回答是,首先再好的制度也不能杜絕所有爛蘋果;第二,爛蘋果在哪裡都會爛,並不會因為在這個籃子裡就爛在那個籃子裡就不爛;第三,發現爛蘋果了就清除,我對於我們這個有自我清除能力的制度充滿信心,但對於所有制度的審閱、檢視和監管這一切都還在路上。
香港上市制度並無大問題,這個制度是一個披露性、市場化以及自由裁決權有限且並且受到制衡的制度。在這個制度下我想不出為什麼有人會去行賄,因為你行就一定能上,無人能擋住你,你如果不合格那上不了,誰也幫不了你。上市制度的設計清晰而客觀,沒有參雜太多人為裁決量,這一制度所希望得到的效果是沒有人有動力去行賄,也沒有人去受賄。對於個人的行為,我認為還有待於司法調查程序完成後會更清晰。
Q2:這個事件後,港交所的上市審批權會否交給證監會?
李小加:這並不是一個問題,因為我們的制度是統一一體的制度,並非單一割裂,都是在統一的《證券及期貨條例》下運作,而條例也是在不斷和證監會、上市科和上市委員會不斷修訂檢視和改革過程中,而證監會自前年起也有了前置式監管。所有的信息、決策均是受監管且可以單向干預的,這種情況下審批功能放在哪裡的問題並不重要。
Q3:這個問題是否因為港交所商業利益的驅使?
李小加:有人認為港交所希望越多公司上市越好,批得越多越賺錢,這是說明對我們業務模式的不了解,我們每年有兩百家上下的公司上市,這在全世界來說都是很多的,目前香港約有兩千家上市公司,前五百家上市公司佔到整個港交所收入的97%-98%,而最後的五百至一千家公司佔收入比例幾乎僅僅1%,但上市科的工作量的大頭卻是在小公司上面。如果是要從商業利益來看,那麼做大型中型公司會更有利益可圖,但是公眾利益要求我們要對大型、中型以及小微企業都一視同仁,我們要支持小型企業的發展。
只要小企業符合規則要求,港交所亦無權阻攔其上市,除非將來某一天市場共識認為小企業不適合上市,則港交所才會順應共識去做。如果我們今天說不做小企業上市了,那才是叫做商業利益驅使。我們就像是「交警」,發放「駕駛證」是其中一個職責,只要企業達標便能獲得上市資格。目前上市制度十分清晰,未來市場認為上市企業裡面有些殼公司等問題,那麼這是市場共同需要解決的,我們過去和證監會一起審視并出台規則指引以及修訂等,都在令市場質量有持續提高。
Q4:據說這顆「爛蘋果」是由您親自聘請?
李小加:自己不參與任何上市科下屬員工的僱傭、年度審核以及薪酬安排等工作,只是在上市科主管的僱傭工作上會參與。比如說未來某一天上市科主管David Graham要退休了,要聘請其他人來擔任主管,則我會參與。
Q5:目前有不符合上市條件卻上市的公司嗎?
李小加:目前未有發現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上市,亦沒有本來符合上市條件但卻被刻意刁難無法上市的情況發生,但這不意味這並沒有問題存在,港交所目前正在重新審視所有的案子。並不是因為這次事件才開始審視,我們平時也都在審視。證監會每年對我們也都會有一個審核,而每隔幾年也會對我們有一個深度檢視。如果發現了制度上的大漏洞,則責任一定在港交所,但目前並未見到,不過沒有發現問題不代表沒有問題,未來會持續往前推進。
Q6: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任主席的安樂工程上市前派發股息高達12億元,這家公司是否沒有上市集資必要但港交所卻開了綠色通道?
李小加:我從來不評論具體公司。港交所沒有所謂的「綠色通道」或者「紅色通道」,只有上市科這個大家都知道的唯一通道。公司派息等做法既然被允許,則一定是符合現有法律和規則,香港的法律制度不追究公司將來可能有的行為和動機,但亦會不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但如果對於企業的行為,市場上認為需要進行修改,則港交所也會願意聆聽。但是現存制度之所以有高度生命力和市場信用,正是因為其並不會隨意被改變,若政策朝令夕改,則會失其公信力和可預見性。
Q7:上市審批放水會否影響港交所的國際聲譽?
李小加:爛蘋果全世界都有,即使是美國這樣市場公認的最好的大制度,也會產生像伯納德.麥道夫這樣長達二十年的欺詐行為。制度再好也會有問題,而就是需要不斷挖掘問題,市場要經歷上上下下,不可能一直順風順水,有時候人得一場病是最好的提升免疫力的機會,下次就不太容易的同樣的病。短期內可能對市場有影響,但是長期會有好處,而且這次事情之所以能迅速採取行動,說明了這個制度本身有強大的自我糾正和清潔能力。
Q8:正在接受調查的前員工已經離職,那對於離職員工和若有涉案的在職員工,問責制度會是如何?
李小加:任何員工在公用期間由於其行為失當對公司造成損失,則公司有全區追溯和處理。但是目前我們更應該關心的問題是整個過程如何發生,這樣才可以令我們更好的檢視自己。
Q9:如果真的有不該上市的公司上市了,那對與投資者有無賠償機制?
李小加:投資者如果認為自己因此受到了損失,我們是完全有這樣的機制去處理的,既可以去法庭,也可以去申訴,也可以去做其他各種賠償的安排。有的公司是後來不行了,我們讓它退市,或者後來出現問題我們對它採取措施。但目前還沒發現哪個公司是在上市的時候就發現不符合上市條例結果我們讓它上市了,目前還未見到這樣的情況,如果見到了,那麼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