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佈後,保險業界一片歡騰。規劃綱要中多次提及「保險」一詞,這包括幾項建議:1)有序推動保險等金融產品跨境交易,不斷豐富投資產品類别和投資渠道,建立資金和產品互通機製;2)支持内地與香港、澳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3)支持合資格保險企業在大灣區設立經營機構。總結來說就是建立產品和服務互通機製,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以及支持在大灣區設立服務點。
「保險通」一時間成了業界的憧憬,然而落實到行動上,卻存在很多製肘,包括製度的不同、產品標準的不同、資金出境的規限、適用法律的不同、投保人權益的保障、匯率風險和外匯政策風險等等,必須先將這些問題解決,才能推進互聯互通。
香港保險產品由於產品豐富、收益高、保費優惠等而深受内地消費者的歡迎,不過早前中國保監會發佈關於内地居民赴港購買保險的風險提示,所提到的幾個問題十分值得深思:
1.香港保單不受内地法律保護,内地居民投保需親赴香港併簽署相關保險合同。
事實上在内地併不允許購買香港保險,此屬違法行為,因此要投保必須到港併簽訂合同。
2.存在匯率風險和外匯政策風險。
内地居民在香港購買保單均以港元或美元結算,直接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與此同時,可能面對外匯管理政策變更的風險,例如以期交保費方式購買長期壽險保單,可能因為外匯支付政策發生變化而無法續期保費。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數據,2019年第1季内地訪客帶來的新造保單保費為128億港元,其中約99%為非整付保費保單,即保費不是以一筆過模式支付。
3.保單收益存在不確定性。
内地對分紅保險產品有三檔演示紅利水平,但香港沒有明確要求,而且一般採用比内地利率高的投資收益率進行分紅演示,此收益率不能保證實現。
4.保單前期現金價值低,退保損失大。
5.產品條款表述與内地不同,可能引發合同糾紛。
總而言之,監管機製、產品標準等等的不同,處理索償和客戶售後服務以及上述之風險,是橫亘在「保險通」實現的實際問題。
在推進「保險通」方面,香港保險業界尤為積極。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數據顯示,2019年第1季内地訪客帶來的新造保單保費佔個人業務新造保單保費的26.4%,2018年全年,這一比例更高達29.4%,也就是說2018年有近三成的新造保單來自内地訪客,如果跨境門檻放低,或能為香港保險業界帶來更大的進益。
此外,香港保險業監管局主席鄭慕智曾指出,香港的保險密度和滲透率分别為8320美元和18%,而大灣區内的九個内地城市則只有約1000美元和6%。試想,粵港澳大灣區人口達到6900萬,GDP為1.5萬億美元,佔全國總人口的12%,這蘊含了多大的可開發潛力。
如何解決橫亘在「保險通」面前的實際問題才是推進互聯互通的當務之急。
鄭慕智在最近出席活動時表示,香港保監局提出了兩個建議,1)讓香港註冊的保險公司在大灣區設立售後服務中心;2)逐步探索研究、落實「保險通」。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已提到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而香港保監局亦正積極與内地對口單位研究落實該項事宜,讓香港保險公司在灣區城市設立售後服務中心,為保單持有人提供支援服務。這項舉措或可緩解保險產品售後服務不到位,難以索償或申訴等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保人所面對的風險。
至於「保險通」,鄭慕智提到或可仿效債券通、滬港通及深港通採取的「封閉管道」,讓香港保險公司在大灣區内地城市以試點形式銷售結構相對簡單和保障成分較高的產品,保單期滿紅利及理賠金必須全數匯返内地,有效地防範非法活動,併且避免資金外流。這個建議或不失為一個解決資金監管問題的辦法。
隨著有關政策的落地,對保險業運營商又有哪些啓示?
對於香港保險業界,尤其外資保險商來說,「保險通」的通車無疑開啓一片藍海。根據國内的監管製度,外資保險公司只能通過與當地機構合作的形式在國内經營保險業務。如果有關政策落地,這些外資保險公司就能通過有關法規,在内地獨立經營保險業務。
以英國最大的保險公司保誠(02378-HK)為例,該公司於上世紀90年代進入内地市場,與中信集團成立合營公司在内地經營壽險業務,2018年,中國内地所貢獻的經營溢利僅佔保誠合計經營溢利的7%左右,低於香港、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
最近保誠將香港保險附屬公司的法定所有權由M&G Prudential的受英國監管保險實體,轉讓予英國保誠集團亞洲有限公司,從而接受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監管。此舉除了自身的業務需要外,或許也是為了未來搶佔大灣區市場而做出的準備。
除此以外,香港保監局於2018年7月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達成共識,讓内地保險公司如果分出業務予符合資格的香港再保險公司,在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係下,資本額要求可獲降低,而這對於香港保險業來說是不錯的發展機會。
對於内地保險企業來說,「保險通」可能構成競爭,尤其考慮到香港的保險產品較具競爭力,而且性價比更佳。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競爭或可引導國内保險產品的優化,從而促進產業的提升。
無論如何,這一切措施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保障投保人權益,更好地為他們提供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已推上日程,相信不久的將來,大灣區的保險服務業發展會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