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巴克萊銀行(BCS.US)因未披露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卡塔爾救助細節,被英國監管機構罰款4000萬英鎊(約5030萬美元),並決定撤回上訴。該銀行在週一的聲明中表示,雖然不接受裁決結果,但考慮到時間已過去多年,決定不再對此提出異議,且已在2022年計提了罰款準備金,因此週一的決定不會對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巴克萊銀行原計劃在本週的上訴法庭審理其針對英國金融行爲監管局(FCA)裁決的上訴,但週一宣佈撤回上訴。銀行在聲明中強調,雖然不接受FCA裁決通知中的調查結果,但雙方已就此事達成共識,銀行決定不再提出異議。同時,銀行已在去年計提了相應的罰款準備金,因此此次決定不會對銀行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FCA執法和市場監督聯合執行董事史蒂夫·斯馬特在另一份聲明中指出,巴克萊銀行的不當行爲非常嚴重,導致投資者未能獲得應有的全部信息。然而,他也承認這些事件發生在16年前,如今的巴克萊銀行已是一家截然不同的組織。
英國監管機構因卡塔爾融資事件曾對巴克萊銀行處以5000萬英鎊罰款
兩年前,英國金融行爲監管局(FCA)因巴克萊銀行在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籌集資金時未能披露與卡塔爾的支付協議,計劃對其處以5000萬英鎊(約5580萬美元)罰款。巴克萊銀行對此提出異議,並將案件提交至更高一級法庭重新審議,同時堅稱其未違反監管義務。
當時,FCA在一份聲明中指責巴克萊銀行未完全披露向卡塔爾投資工具支付的諮詢費,並稱其行爲“魯莽”且缺乏誠信。這一處罰是在巴克萊銀行在與英國嚴重欺詐辦公室的訴訟中獲勝並駁回刑事共謀指控後,英國監管機構第二次對其提出處罰。
巴克萊銀行發言人表示,已將調查結果提交上級法庭重新審議,並強調銀行沒有違反監管義務,因此不應受到處罰。
此次調查與巴克萊銀行在金融危機期間避免國有化的努力有關。在金融危機席捲該行資產負債表,且兩家競爭對手遭遇國有化的情況下,巴克萊銀行高管轉向卡塔爾尋求投資,以避免政府救助。然而,這筆交易此後一直成爲法律難題。
FCA執法和市場監管執行董事Mark Steward指出,巴克萊銀行向卡塔爾投資者支付了數億英鎊費用以獲取新資本,但未按要求向市場和股東通報,這是魯莽和缺乏誠信的行爲。
值得一提的是,英國金融行爲監管局於2013年曾向巴克萊銀行發出警告通知,但該案件被暫停,直至英國嚴重欺詐辦公室案件結束。由於檢察官未能證明銀行高管參與其中,嚴重欺詐辦公室案件被駁回。
FCA表示,計劃制定“特殊歸因規則”,以避免未來出現類似判定,但巴克萊銀行對此表示質疑,認爲該規則令人困惑且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