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偉時電子(605218.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11月19日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江蘇證監局關於對偉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221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經查,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上證e互動發佈相關信息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二、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時任董祕陳興纔對上述情況承擔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陳興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