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文科股份(002775.SZ)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廣東文科綠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潘肇英、李從文、聶勇、程玉姣、莫靜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186號)。
據悉公司存在以下違規問題:(一)信用減值損失會計處理不恰當;(二)2023年一季度報告存在差錯;(三)公司股份回購管理不規範。
文科股份董事長潘肇英,總經理李從文,財務總監聶勇、時任董事會祕書程玉姣、董事會祕書莫靜怡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的規定履行勤盡責義務,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其中潘肇英、李從文、聶勇對公司全部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程玉姣、莫靜怡對公司第三項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