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0月11日,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覈規則適用指引第6號——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指引》共12條,明確了科創板“輕資產、高研發投入”企業認定標準的適用範圍、具體認定標準、覈查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募集資金監管要求等事項。
《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覈規則適用指引第6號——輕資產、高研發投入
認定標準(試行)》起草說明
爲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於深化科創板改革 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八條措施》(以下簡稱《科八條》)要求,支持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覈規則適用指引第6號——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指引》),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4年6月19日 ,中國證監會發布《科八條》,提出探索建立“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本所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條、第四十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條有關規定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8號》(以下簡稱《18號意見》)等有關規定,在總結前期科創板企業案例的基礎上,結合“輕資產、高研發投入”企業經營模式特點,制定了《指引》,進一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二、主要內容
《指引》共12條,明確了科創板“輕資產、高研發投入”企業認定標準的適用範圍、具體認定標準、覈查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募集資金監管要求等事項。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適用範圍。明確《指引》規定的“輕資產、高研發投入”企業認定標準的適用範圍,爲適用《18號意見》第五條的具有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的科創板企業。
二是細化認定標準。《18號意見》提出了具有“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企業的概念。在此基礎上,《指引》進一步細化、明確了“輕資產、高研發投入”企業的具體認定標準。
三是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明確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應重點關注並覈查的“輕資產、高研發投入”企業認定相關事項,並要求出具專項覈查意見。
四是強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公司應當在募集說明書中新增披露公司符合“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相關要求的情況、本次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比例超過30%的合理性,並強化與本次募投項目研發支出、研發內容、研發風險等相關的信息披露。
五是加強募集資金監管。要求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及前募鑑證報告中披露募集資金使用及研發項目推進的情況。加強對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超過30%比例部分的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的監管。
本文編選自上交所,智通財經編輯:陳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