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樂氏國際控股(01529)發佈公告,董事會建議將公司股本中每10股已發行及未發行現有股份合併爲1股合併股份。股份合併須待(其中包括)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於本公告日期,合共13.34億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發行現有股份已繳足或入賬列作繳足。於股份合併生效後,並假設自本公告日期起直至股份合併生效日期止期間概無進一步發行或購回或交回股份,公司的法定股本將維持於1億港元,惟將分爲10億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合併股份,其中1.33億股合併股份將爲已發行及繳足或入賬列作繳足。
現有股份於聯交所買賣之每手買賣單位爲10000股現有股份。受限於及有待股份合併生效後,建議將股份於聯交所的每手買賣單位由10000股現有股份更改爲2000股合併股份。
根據於本公告日期於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現有股份0.16港元計算,每手買賣單位2000股合併股份之價值(假設股份合併已經生效)將爲32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