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金APP訊,視源股份(002841.SZ)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關於對張麗香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張麗香作爲公司監事,2024年6月26日至8月2日期間,其配偶江雲通過其證券賬戶買賣公司股票,存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的情形。其中,累計買入1.8萬股,成交金額50.63萬元,累計賣出1.1萬股,成交金額32.69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上述行爲構成短線交易。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