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香港證監會與聯交所宣佈就18C章特專科技公司及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並購交易規定作短期修改,重點下調了18C及SPAC公司上市或投資的最低市值要求。
18C章特專科技:
·已商業化公司:市值門檻由60億港元降至40億港元;
·未商業化公司:市值門檻由100億港元降至80億港元。
SPAC並購交易:
·下調最低獨立第三方投資額至《主板上市規則》所載現時規定有關投資金額相對De-SPAC目標議定估值所佔的百分比,或者5億港元的較低者。
·第三方投資者的獨立性測試調整使其與18C章特專科技公司的資深獨立投資者獨立性測試一致,其中包括評定基準時間、核心關連人士等方面的細則。
上述修改將於三年限期内暫時適用,由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實施期),聯交所或會在實施期内按需要檢討有關規定及進行公眾咨詢。
下調18C發行市值門檻!
自2023年3月24日港交所推出18C特專科技公司上市制度以來,至今已實施近一年半時間,目前已有晶泰科技(2228.HK)、黑芝麻智能(2533.HK)兩家公司以此上市,另有一家「越疆科技」於兩個月前遞表,目前正在推進上市。
此外,近期亦有傳聞「51WORLD」或以18C章在香港上市,其歷史投資方包括光速中國、雲九資本、Star VC、國和投資、商湯科技等機構,以及葛衛東等個人投資人。
整體上看,本次18C上市規則對於已商業公司的市值門檻調降了33%至40億港元,未商業化公司的市值門檻調降了20%至80億港元(基本等同於10億美元的獨角獸標準),給更多此前估值未達標的獨角獸企業開辟上市之路。
特專科技五大行業及可接納領域包括:①新一代信息技術(雲端服務、人工智能等);②先進硬件及軟件(機器人及自動化、半導體、先進通信技術、電動及自動駕駛汽車、先進運輸技術、航天科技、先進制造業、量子信息技術及計算、元宇宙技術等);③先進材料(先進無機材料、先進復合材料、納米材料、合成生物材料等);④新能源及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產、新能源儲存及傳輸技術、新綠色技術等);⑤新食品及農業技術(新食品技術、新農業技術等)。
3家SPAC公司進入De-SPAC階段
SPAC是由專業發起人設立的、通過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但沒有實際運營業務的上市公司,其最終目標是IPO之後24個月内(常見為24個月,具體需查閱發售條款)通過並購方式裝入業務,這一過程被稱為De-SPAC交易。
2022年初香港正式推出SPAC上市規則,至今兩年多共有5家SPAC在港上市,包括Vision、Aquila、匯德收購、Interra、TechStar。
其中,Vision Deal的發售條款規定其De-SPAC完成的最後日期為2024年12月10日,目前距離最後日期已經時日不多了。
截至目前,已經有三家SPAC公司發佈公告宣佈進入De-SPAC並購階段,分别為「Vision」與「趣丸集團」、「Aquila」與「找鋼網」、「匯德收購」與阿里巴巴旗下「SYNAGISTICS」進行合並,但目前都還未完成交易。
本次下調最低獨立第三方投資額及調整第三方獨立性測試要求,或將有助於發行人以更加靈活的發行規模及架構完成De-SPAC交易。據悉,此前已有個别發行人與聯交所進行預溝通,就最低獨立第三方投資額要求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豁免。
De-SPAC交易為目標企業提供了較強的上市確定性,並在交易結構上更為靈活。並且SPAC公司只可由專業投資者認購及持有,在進行De-SPAC交易時亦無涉公開認購,可為現階段不符合零售投資者風險偏好的公司提供更好的上市渠道。
與時俱進,短期修改是否會成常態?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镟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不斷審視及提升上市機制,確保能夠與時並進,增加香港資本市場的吸引力和競爭力。憑借處理上市申請及相關交易獲得的經驗,進一步提升上市框架的彈性和活力。這些修改將為發行人和投資者提供更大的靈活性和清晰度,同時維護其嚴格的監管標準。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戴霖表示,證監會全力支持這些修改,以鞏固香港作為創新和快速增長的科技公司首選上市地的優勢。是次舉措再次印證了上市監管機構在繼續維持市場素質的同時,亦能靈活和敏捷地應對市場環境的種種挑戰。
近年來,港交所為配合市場趨勢而推出18C特專科技公司及SPAC上市機制,本次在相關機制實施後較短時間内迅速調整市值門檻及投資要求,反映了港交所充分吸取經驗,與時俱進快速調整,以增強香港資本市場吸引力的舉措。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香港聯交所對《上市規則》採用了此前少見的「短期修改」形式,相關實施期限於三年内並可能在此期間檢討有關規定及進行公眾咨詢。未來,港交所的「短期修改」方略是否會形成常態,也是值得市場關注的事情。
文章來源:活報告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