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福達合金(603045.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8月23日獲悉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陳松揚先生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以下簡稱“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陳松揚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174號)。
經查,陳松揚作爲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致行動人,於7月11日通過集中競價方式賣出公司股票500股,成交金額4,805.00元。陳松揚未在首次賣出前十五個交易日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披露減持計劃,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224號)第九條、第二十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