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聚燦光電(300708.SZ)公告,據先前公告,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9日,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簽署重大采購合同的議案》。2018年1月9日,公司與南昌中微半導體設備有限公司(簡稱“南昌中微”)簽署了上述重大采購合同。
上述採購合同簽訂後,因雙方未就合同履約達成一致意見,經過友好協商,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於2018年1月9日簽訂的《設備採購合同》(合同編號:FLCB17120007,簡稱“原合同”)。近日,公司與南昌中微簽訂《解除協議》,協議主要內容如下:1、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原合同自始解除,雙方不再履行原合同;2、原合同解除後,雙方互不向對方追究任何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3、《解除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合同尚未執行,本次合同解除不會對公司當期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