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美國一家上訴法院作出裁決,谷歌Chrome瀏覽器的用戶將有機會重新提起訴訟,指控谷歌(GOOGL.US)在未經用戶許可的情況下收集個人信息。這些用戶選擇不將瀏覽器與谷歌賬戶同步,但認爲谷歌仍擅自收集了他們的數據。
位於舊金山的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指出,下級法院法官駁回集體訴訟的決定需要重新評估,重點在於考量理性的Chrome用戶是否真正同意谷歌在他們瀏覽時收集數據。本週二,法院以3比0的投票結果支持了這一裁決。值得注意的是,谷歌去年同意銷燬數十億條用戶記錄,以此和解了一樁指控其追蹤用戶私密瀏覽行爲的訴訟,包括那些使用Chrome“隱身”模式的用戶。
谷歌在聲明中表示不同意此次裁決,並堅信案件事實支持其立場。谷歌強調,Chrome Sync功能旨在幫助用戶在不同設備上無縫使用Chrome,並且提供了明確的隱私控制選項。
代表原告的律師馬修·韋斯勒對週二的判決表示滿意,並期待案件進一步審理。
此案涉及自2016年7月27日起未將Chrome瀏覽器與Google賬戶同步的所有用戶。他們主張,谷歌應遵守其Chrome隱私聲明中的承諾,即用戶在使用Chrome時“無需提供任何個人信息”,除非用戶主動開啓“同步”功能,否則谷歌無權獲取這類信息。
然而,下級法院法官認爲,谷歌的一般隱私政策適用於本案,因爲無論原告使用何種瀏覽器,谷歌作爲一家總部位於加州山景城的公司,都會收集用戶信息。
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法官米蘭·史密斯(Milan Smith)在判決中指出,這種理解是有誤的。他寫道:“在本案中,谷歌有一份一般隱私政策,但爲了推廣Chrome,谷歌似乎暗示,除非用戶開啓同步功能,否則某些信息不會被髮送給谷歌。一個理性的用戶可能不明白他們實際上已經同意了谷歌的數據收集行爲。”
目前,該案件已被髮回至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的美國地區法官伊馮娜·岡薩雷斯·羅傑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重新審理,她曾在2022年12月駁回此案。根據谷歌與原告達成的和解協議,用戶有權單獨起訴谷歌並尋求賠償。僅在加利福尼亞州,就有數萬名用戶已在州法院提起了訴訟。
該案件的全稱爲Calhoun等人訴Google LLC,案件編號爲22-16993,由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