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力星股份(300421.SZ)公告,公司監事會主席楊雲峯先生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簡稱“江蘇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楊雲峯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書指出:
楊雲峯作爲公司監事,其配偶王小蘭通過其賬戶買賣公司股票,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2日買入1.74萬股,成交金額18.99萬元,2024年6月7日賣出5萬股,成交金額51.97萬元,存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的行爲。
智通財經APP訊,力星股份(300421.SZ)公告,公司監事會主席楊雲峯先生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簡稱“江蘇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楊雲峯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書指出:
楊雲峯作爲公司監事,其配偶王小蘭通過其賬戶買賣公司股票,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2日買入1.74萬股,成交金額18.99萬元,2024年6月7日賣出5萬股,成交金額51.97萬元,存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