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利和興(301013.SZ)發佈公告,持有公司股份510.58萬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2.1844%)的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深圳市利和興投資管理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利和興投資”)計劃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3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232.68萬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9955%)。
智通財經APP訊,利和興(301013.SZ)發佈公告,持有公司股份510.58萬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2.1844%)的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深圳市利和興投資管理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利和興投資”)計劃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3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232.68萬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