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7月3日,工信部聯合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發布通知,公佈了20個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城市名單,其中包括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廣州市、深圳市、成都市、武漢市等20個城市。
工信部指出,應用試點城市應在五部門指導下,進一步優化完善“車路雲一體化”建設方案,做好頂層設計謀劃,按照試點工作方案紮實推進建設任務。一是充分發揮市級協同工作機制作用,在支持政策、資金投入、建設規劃、安全監管等方面形成合力,務實推動落實。二是確定城市級“車路雲一體化”建設運營主體單位,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運營思路,探索全生命週期的智能網聯基礎設施“建管運服研”模式。
此外,試點城市所在省級各主管部門,應當加大對試點城市的政策支持力度,統籌省內路側基礎設施及城市級雲控基礎平臺的互聯互通,推動試點城市“向外輻射”與城市間的“連片”建設,同時加強對應用試點工作的跟蹤問效,及時總結工作進展、經驗做法、先進模式和典型案例。
原文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公佈
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
工信部聯通裝函〔2024〕1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安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局、委)、交通運輸廳(局、委):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通裝〔2023〕268號)安排,在自願申報、組織評估基礎上,確定了20個城市(聯合體)爲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城市(名單詳見附件)。
各試點城市要及時完善試點工作方案,正式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備案。按照試點工作方案紮實推進建設任務,建立完善協調工作機制,落實資金等保障措施,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加快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各地省級主管部門要加大對試點城市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強試點工作的跟蹤問效,及時總結工作進展、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每年3月底前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2024年7月1日
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工作問答
一、應用試點的申報和遴選過程是怎樣的?
申報流程。應用試點工作以城市爲主體自願申報,有意願參加應用試點的城市,按照《關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的通知》有關要求編寫申報書,由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覈,聯合出具書面推薦意見,並將相關材料分別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以下簡稱五部門)。
遴選過程。五部門聯合組建工作專班,組織編制《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評審管理辦法》,並據此開展了試點評審工作,主要包括材料形式審查、專家會議評審、現場答辯評審等環節。材料形式審查主要對申報主體資質、申報資料完整性、真實性及手續是否齊備等進行審查。專家會議評審主要是對申報材料中相關內容進行打分並形成評審意見,由工作專班綜合專家意見後,確認參加現場答辯評審城市。現場答辯評審是請各城市按專家意見修改完善申報方案、參加現場答辯,由評審專家進行打分並形成評審意見,工作專班綜合評估、履行相應程序後確定應用試點城市名單。
二、此次應用試點如何保證“架構相同、標準統一、業務互通、安全可靠”的總體要求?
一是針對架構相同,應用試點城市應當在五部門指導下,結合有關專家意見,進一步優化完善“車路雲一體化”建設方案,明確“車、路、雲、網、圖、安全”各組成部分的相互關係,按照中心雲、區域雲、邊緣雲的三級雲平臺架構制定平臺建設方案,打造統一的平臺底座,並結合各自發展特色,搭建承載多樣化應用的雲服務平臺。
二是針對標準統一,五部門組織有關標準化組織及行業機構,共同開展車路雲一體化標準體系及應用試點推薦標準研製工作,梳理支撐應用試點的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以技術標準支撐應用試點。試點前期依據成熟標準進行方案制定和建設實施,過程中積累實際經驗和相關數據,支撐標準體系完善和相關標準制定,力爭2026年搭建統一共用的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標準體系。
三是針對業務互通,應用試點城市應基於統一架構和技術標準,實現雲控基礎平臺、城市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交通信息管理公共服務平臺、城市信息模型平臺等平臺之間的互聯互通,打破不同領域、區域間的數據“孤島”,實現基礎共性數據的互通共享,以及基礎設施、服務與平臺的跨域共用,支撐城市級乃至城際間智能輔助駕駛、自動駕駛、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多場景應用的商業模式探索。
四是針對安全可靠,各試點城市應堅持安全底線,統籌好發展與安全的關係,進一步加強相關政策法規研究完善,適時視情出臺地方性法規和管理要求,強化風險防控、隱患排查、應急處置等全流程安全保障能力,滿足國家對行業發展過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地理信息安全等監管要求。
三、開展此次應用試點的預期成果是什麼?
一是建成低時延高可靠的網聯雲控基礎設施。以覆蓋試點城市全域爲目標,持續提升智能化路側基礎設施與雲控基礎平臺覆蓋率;通過規模部署標準化的網聯雲控基礎設施,滿足智能網聯汽車跨區域服務的一致性和連續性需求,全面帶動提升車載網聯終端裝配率與使用效果,爲全國規模化應用推廣奠定基礎。
二是促進多場景自動駕駛規模化應用。結合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產業發展等需求,因地制宜開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車、自動泊車、城市物流、自動配送等多場景的規模化應用試點,不斷滿足公衆日益增長的移動出行需求與不同商用場景的車輛作業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安全水平和出行效率。
三是探索形成“車路雲一體化”投建運新型商業模式。明確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試點商業化運營主體,鼓勵探索國資平臺、車企、運營商、科技公司等多主體投資共建、聯合運營的發展模式,探索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商業模式。
四是形成統一的標準與測試評價體系。通過共同開展標準研究工作,構建統一共用的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以及智能交通、車輛智能管理、基礎地圖等標準體系,建立完善“車路雲一體化”測試評價體系,全面支撐智能網聯汽車的模擬仿真、封閉場地、實際道路等測試驗證能力建設。
四、此次應用試點如何與前期支持的測試區、車聯網先導區、雙智試點等試點項目做好延續?
目前,全國共建設17個國家級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區、7個車聯網先導區、16個“雙智”試點城市,開放測試道路32000多公里,發放測試牌照超過7700張,測試里程超過1.2億公里,各地智能化路側單元(RSU)部署超過8700套,多地開展雲控基礎平臺建設。但是,各地“車路雲一體化”建設處於初級階段,尚未能搭建形成完備的系統架構,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碎片化”現象,難以支撐自動駕駛技術和網聯功能的規模化應用。
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將充分發揮前期測試區、車聯網先導區、“雙智”試點等試點工作的建設基礎,推動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技術落地與規模應用。一是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通過統一的架構設計,推動城市級建設、城市羣“連片”基礎設施建設,打破“碎片化、煙囪式”的“單點”部署,實現更大規模、更廣範圍的應用實踐。二是強調車、路、雲、網、圖、安全等各環節統籌協調發展,突出“網聯賦能”加持作用,從場景上覆蓋協同預警、協同駕駛輔助、協同自動駕駛等不同等級的網聯化功能應用。三是進一步明確組織機制,建立地方領導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應用試點協同工作機制,明確“車路雲一體化”試點的建設運營主體,探索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等商業模式。
五、應用試點城市如何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應用試點城市應在五部門指導下,進一步優化完善“車路雲一體化”建設方案,做好頂層設計謀劃,按照試點工作方案紮實推進建設任務。一是充分發揮市級協同工作機制作用,在支持政策、資金投入、建設規劃、安全監管等方面形成合力,務實推動落實。二是確定城市級“車路雲一體化”建設運營主體單位,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運營思路,探索全生命週期的智能網聯基礎設施“建管運服研”模式。此外,試點城市所在省級各主管部門,應當加大對試點城市的政策支持力度,統籌省內路側基礎設施及城市級雲控基礎平臺的互聯互通,推動試點城市“向外輻射”與城市間的“連片”建設,同時加強對應用試點工作的跟蹤問效,及時總結工作進展、經驗做法、先進模式和典型案例。
六、應用試點城市的綜合評估機制是怎樣的?
五部門將組建專家委員會,聯合加強對應用試點工作的統籌指導與綜合評估。一是要求各城市及時總結、報送建設進展、存在問題、先進模式及典型案例,並於每年3月底前完成報送。二是定期組織相關專家對應用試點城市進行調查研究、開展應用試點城市年度建設進展和應用效果評價工作,對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形成專家指導意見,總結推廣試點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三是認真研究應用試點城市需要中央層面支持的事項,推動解決試點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四是對試點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或者未按要求落實試點工作的主體予以暫停,督促應用試點城市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者安全隱患整改消除不及時的主體,終止試點資格。
本文選自工信部,智通財經編輯:陳筱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