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天力鋰能(301152.SZ)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河南證監局”)出具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經查,河南證監局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二是重大投資協議未及時披露、三是銷售收入會計覈算不準確、四是在建工程未及時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五是募集資金未嚴格按照招股說明書披露用途使用、募集資金置換情況披露不準確等情形。
此外,王瑞慶作爲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豔林作爲公司財務總監,李洪波作爲公司董事會祕書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河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王瑞慶、李豔林、李洪波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