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保齡寶(002286.SZ)公告,2024年6月21日,公司控股股東北京永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永裕投資”)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簡稱“山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北京永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53號)。現將前述事宜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北京永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我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你公司作爲保齡寶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齡寶)控股股東,在證券公司開展的融資融券業務於2024年2月2日觸發協議約定的違約條款,當日你公司持有的保齡寶股票被強制平倉38.46萬股。
你公司作爲保齡寶控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保齡寶股票,未在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第八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第十四條的規定,現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你公司應積極採取措施,嚴格規範股票交易行爲,依法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並在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