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金冠股份(300510.SZ)發佈公告,公司副總經理李健近日收到吉林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李健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李健作爲公司副總經理,配偶付佳佳通過其賬戶買賣公司股票,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5月13日累計買入84,700股,交易金額384,299元;2024年5月10日賣出33,200股,交易金額147,512元。
上述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爲構成短線交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吉林證監局決定對李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