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金山能源(00663)發佈公告,於2024年5月31日,公司接獲聯交所的信函,當中載列以下有關公司股份恢復買賣的復牌指引:
(a) 對審計事宜進行適當的獨立調查、評估對公司業務運營及財務狀況的影響、公佈調查結果並採取適當的補救行動;
(b) 證明對集團管理層及╱或對公司管理及營運有重大影響的任何人士的誠信、能力及品質不存在合理的監管擔憂(其可能對投資者構成風險並損害市場信心);
(c) 進行獨立的內部控制審查,並證明公司已制定足夠的內部控制和程序以履行其在上市規則下的責任;
(d) 根據上市規則規定刊發所有尚未公佈的財務業績及處理任何審覈修訂;
(e) 證明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及
(f) 知會市場所有重要資料,以供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其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