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陝西黑貓(601015.SH)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張掖市宏能煤業有限公司(簡稱“宏能煤業”)及宏能煤業總經理郗海龍於2024年5月28日分別收到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甘肅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情況如下:
宏能煤業違規將2024年3月開工的三採區迴風下山、軌道下山作爲獨立工程承包給溫州二井建設有限公司;2.溫州二井建設有限公司花草灘項目部未按規定對3月份新招錄工人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有6名工人未經培訓合格入井作業;3.礦井1300軌道大巷、膠帶大巷、迴風大巷200m至700m處巷道漿皮開裂,支護失效,影響行人安全;4.礦井雨季前未組織開展水害應急預案演練;5.礦井三採區迴風下山內使用串車提升,未在傾斜井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6.礦井三採區迴風下山提升機在用鋼絲繩(直徑18.5mm)未進行性能檢驗。以上事實分別違反了1.《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十六條第(五)項、《煤礦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十五)項;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第八條;3.《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二十五條;4.《煤礦防治水細則》第一百二十四條;5.《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煤礦井下煤炭運輸設計規範》(GB51179-2016)4.4.3;6.《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一十條第(一)項的規定。
依據1.《煤礦安全生產條例》第六十四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三)項;3.《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第十三條;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六)項;5.《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6.《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給予宏能煤業以下行政處罰:分別1.責令停產整頓3日,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訓教育,處120萬元罰款;2.處8萬元罰款;3.處1萬元罰款;4.處4萬元的罰款;5.處3萬元的罰款;6.處3萬元的罰款。合併罰款人民幣139萬元整,責令停產整頓3日,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訓教育。依據《煤礦安全生產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決定給予郗海龍以下行政處罰:處7萬元罰款。
宏能煤業收到本次處罰決定後將按要求儘快全部整改完畢,本次處罰不會對宏能煤業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督促宏能煤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持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