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江西銅業股份(00358)公佈,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山東證監局)對公司下達的《關於對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4]35號)。
決定書內容如下:
公司於2019年取得山東恆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恆邦股份)控制權,成爲恆邦股份控股股東。2019年 3月和2020年6月,公司分別出具《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和《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補充承諾》,承諾自2019年3月起60個月內,在江西黃金股份有限公司下屬金礦完成金礦儲量在自然資源部備案、取得採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具備開採條件後,12個月內啓動將公司所持有的江西黃金權益轉讓給恆邦股份的相關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上述承諾事項。
公司上述行爲構成《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證監會公告[2022]16號)第十五條規定的違反承諾的情形。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證監會公告[2022]16號)第十七條的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資料庫。
公司應當積極採取措施進行整改,並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山東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公司收到決定書後,高度重視決定書中指出的問題。本公司將按照決定書的要求,積極推動承諾履行事宜,認真落實整改並形成書面整改報告,及時上報山東證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