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光大嘉寶(600622.SH)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安石資管”)收到合作方上海恆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恆承實業”)發來的《通知函》。
此前,安石資管與恆承實業於2017年8月23日就珠海安石宜鴻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簡稱“珠海安石基金”)投資淞虹路項目(即光大安石虹橋中心項目,於2019年9月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的相關事宜簽署了《合作協議》。
恆承實業同意將安石資管履行《合作協議》項下的相關促使義務的時限延長至2024年9月17日,其他條件不變;雖有上述內容,恆承實業進一步確認並同意將與安石資管繼續探討該項目的物業分配方案(定義同原《通知函》),如雙方在2024年9月17日前就物業分配方案達成一致並完成該項目所對應的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同意和/或其他同意、確認(如需),恆承實業放棄《合作協議》項下任何權利及其他附屬權利(如有),《合作協議》不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