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新興鑄管(000778.SZ)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河北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閆華紅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4】9號)。
據悉,閆華紅擔任新興鑄管獨立董事期間,其配偶於2024年2月21日買入新興鑄管股票100,000股、成交金額398,000元,並於2024年3月7日賣出新興鑄管股票100,000股、成交金額394,000元。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構成短線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河北證監局決定對閆華紅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