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2月5日,香港證監會發文提醒投資者稱,應只在獲香港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上買賣虛擬資產。如投資者不確定他們現正用來進行買賣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監管狀態,可查覈證監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
特別是,投資者應查覈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是否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及“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申請者名單”上。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上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已獲證監會正式發牌。在"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申請者名單”上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包括在香港營運並已在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向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
投資者應不時及無論如何必須在2024年3月1日,查覈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監管狀態,因爲依據香港證監會有關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監管制度的過渡安排,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如沒有在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向香港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將必須在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結束其在香港的業務。
如投資者用來進行買賣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在香港營運,並且不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或“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申請者名單”上,他們應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及早作好準備,例如結束他們於這些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帳戶,或轉移至獲香港證監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上買賣虛擬資產。
此外,香港證監會提醒公衆,在“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申請者名單”上的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仍在處理中,是否會獲批准乃屬未知之數,因此在這些平臺上進行買賣存在風險。
香港證監會強調,應只在獲香港證監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上買賣虛擬資產,因爲在無牌平臺上進行買賣可能會令他們不受保障。